寧波聯合(600051)2003年度分紅派息實施公告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11日 06:19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董事會及其董事保證本公告所載資料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稅前每股現金紅利0.16元,稅前每10股現金紅利1.60元
股權登記日:2004年6月16日 除息日:2004年6月17日 現金紅利發放日:2004年6月22日 寧波聯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200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已經本公司于2004年4月22日召開的公司2003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刊登在2004年4月23日的《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上,F將利潤分配實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200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經北京天華會計師事務所審定,本公司2003年度實現凈利潤30,702,081.45元。根據本公司章程規定,以本年度凈利潤為基數,提取10%的法定公積金3,070,208.15元,提取10%的法定公益金3,070,208.15元,當年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24,561,665.15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潤24,672,808.97元,實際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為49,234,474.12元。本公司本年度以2003年末總股本為基數,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60元(含稅)。本年度不進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 二、股權登記日、除息日及紅利發放日: 股權登記日:2004年6月16日 除息日:2004年6月17日 紅利發放日:2004年6月22日 三、派發紅利的對象: 截止2004年6月16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結束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四、利潤分配實施辦法: 1、流通股個人股東現金紅利由本公司代扣代繳所得稅,扣稅后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10股1.28元;持流通股的機構投資者、法人股股東實際派發現金紅利為每10股1.60元。 2、流通股的紅利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單位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其紅利暫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3、持有本公司非流通法人股股東的紅利由本公司直接派發。 五、有關咨詢辦法: 咨詢機構:本公司總裁辦 咨詢電話:0574-86221609 六、備查文件: 《寧波聯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特此公告。 寧波聯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ΟΟ四年六月十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