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菲農業(000769)收到告知書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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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11日 02:10 證券時報 | |||||||||
近日,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下達的《行政處罰和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法罰字第113-1號)(以下簡稱《告知書》)。 《告知書》稱:關于我公司違反證券法一案已由中國證監會調查完畢,擬對我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罰。現將《告知書》中所述我公司違法事實、理由和依據及我公司享有的相關權利公告如下:
一、《告知書》中稱我公司信息披露存在如下違法行為: 1、在2001年有關資產置換的關聯交易公告及2002年定期報告中虛假披露資產4774.09萬元,凈資產2519.71萬元。 2、在2001年有關資產置換的關聯交易公告中虛假披露收入7227.22萬元,利潤2324.71萬元。 3、在2002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及年度報告中虛假披露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盛道包裝(即菲菲農業)在置換公告中披露,本次置入資產中的4宗土地總地價26018.11萬元,其中:1#地菲菲集團于2000年8月14日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2#、3#、4#三塊土地菲菲集團僅取得土地權屬證明。菲菲農業于2002年3月29日將上述土地使用權全部作為無形資產入賬,在2002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和年度報告中均將其作為該公司的無形資產披露。 二、中國證監會的《告知書》中稱:我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59條“公司公告的股票或者公司債券的發行和上市文件,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規定,構成證券法第177條所述“所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行為。 根據證券法第177條第一款,擬責令我公司改正違法行為,并處以60萬元罰款;同時擬對相關責任人追究相關責任。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32條、第42條等有關規定,我公司享有陳述、申辯的權利。我公司現已聘請律師對上述事項進行申辯,必要時將進行聽證。隨著該事項的進展,公司將及時披露相關信息。 特此公告。 大連菲菲澳家現代農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4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