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分紅派息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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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10日 06:29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1、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1元(含稅);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08元(稅后)。
2、股權登記日:2004年6月15日 3、除息日:2004年6月16日 4、紅利發放日:2004年6月22日 吉林華微電子(資訊 行情 論壇)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已經2004年3月23日召開的2003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現將具體實施辦法公告如下: 一、2003年度分紅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3年度的利潤分配預案為,以2003年末總股本11800萬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送現金紅利1元(含稅),共計分配11,800,000元,剩余68,468,761.10元結轉下一年度。 二、2003年度分紅派息實施辦法 1、股權登記日:2004年6月15日 2、除息日:2004年6月16日 3、紅利發放日:2004年6月22日 4、每股稅前紅利金額:0.1元 5、每股稅后紅利金額;對持有本公司流通股的個人股東,本公司按20%的稅率代扣個人所得稅,實際發放現金紅利為0.08元/股; 6、發放年度:2003年 7、發放對象:截止2004年6月15日下午3:00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8、利潤領取方法: 持有本公司流通股的股東的現金紅利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現金紅利發放日前一個交易日,將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的稅后現金紅利金額,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資金結算系統劃付給其指定的證券公司,投資者可在現金紅利發放日領取現金紅利。對未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的現金紅利暫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投資者辦理指定交易并經登記公司確認后,登記公司即將該投資者尚未領取的現金紅利劃付給被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投資者在辦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個交易日即可領到現金紅利。 三、咨詢機構電話: 咨詢機構: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處 地址:吉林市深圳街99號郵編:132013 電話:(0432)4678411傳真:(0432)4665812 四、備查文件 公司2003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夏增文 2004年6月10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