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際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分紅派息實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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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07日 06:03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中國國(資訊 行情 論壇)際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經2004年4月22日召開的公司2003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并于2004年4月23日在《中國證券報》和《上海證券報》上刊登了本次股東大會的決議公告。現將2003年度分紅派息的具體事宜公告如
一、分紅派息實施方案: 1.本次分紅派息以2003年總股本800,000,0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1.55元(含稅),共計派發紅利124,000,000元人民幣. 2.發放年度:2003年度 3.發放范圍:截止2004年6月10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公司全體股東. 4.每股稅前現金紅利金額0.155元. 5.對于持流通股的個人股東,公司將按20%的稅率代扣個人所得稅,實際發放現金紅利為每股0.124元;對于持流通股的機構投資者及法人股股東,實際發放現金紅利為每股0.155元。 二、股權登記日、除息日及紅利發放日: 股權登記日:2004年6月10日 除息日:2004年6月11日 紅利發放日:2004年6月18日 三、分紅派息對象: 本次分紅派息對象為2004年6月10日交易結束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四、分紅派息辦法: 1、社會公眾股的紅利由本公司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單位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投資者的紅利暫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其辦理指定交易后再予以派發。 2、持有非流通的法人股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直接派發。 五、咨詢機構:中國國際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辦公室 電話:010-65055768 傳真:010-65053862 六、備查文件: 公司2003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及其公告。 特此公告。 中國國際貿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4年6月4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