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600085)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分紅派息實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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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07日 06:03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30元(含稅);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3.0元(含稅)
扣稅前每股現金紅利0.30元,扣稅后每股現金紅利0.24元 股權登記日:2004年6月10日 除息日:2004年6月11日 現金紅利發放日:2004年6月18日 北京同仁堂(資訊 行情 論壇)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已獲2004年4月22日召開的公司2003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具體分配事宜如下: 一、2003年度分配方案 公司2003年度分配方案為:以2003年末總股本331,799,933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3.0元(含稅),即每股派發現金紅利0.30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99,539,979.9元。 二、股權登記日、除息日及紅利發放日 1、股權登記日:2004年6月10日 2、除息日:2004年6月11日 3、現金紅利發放日:2004年6月18日 三、現金紅利分派對象 截止2004年6月10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登記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四、分紅派息實施辦法 1、社會公眾股的現金紅利委托登記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截止2004年6月10日下午3時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單位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個人股東現金紅利按照扣稅后每股0.24元派發,法人股股東及非流通股股東現金紅利不扣稅,每股實際派發0.30元。已辦理全面指定交易的股東可于紅利發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登記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 2、持有本公司非流通股股東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直接派發。 五、咨詢辦法 咨詢地點:北京市崇文區東興隆街52號證券部 咨詢電話:010?67020018 傳真:010?67020018 郵編:100062 聯系人:賈澤濤 六、備查文件 本公司2003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及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零零四年六月七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