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燃氣(600333)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分紅派息實施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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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07日 06:03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扣稅前與扣稅后每股現金紅利:扣稅前每股現金紅利0.15元,扣稅后每股現金紅利
股權登記日:2004年6月10日 除息日:2004年6月11日 現金紅利發放日:2004年6月16日 一、長春燃氣(資訊 行情 論壇)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已經于2004年4月25日召開的公司2003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股東大會決議于2004年4月26日刊登于《中國證券報》和《上海證券報》。 二、分紅派息方案 公司2003年度利潤分配以2003年年末股本406,531,2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1.5元(含稅),扣稅前為每股0.15元,扣稅后為每股0.12元,共計應向股東支付股利60,979,680.00元,未分配利潤173,717,169.55元,結轉下年。本次派息后公司總股本未發生變化。 三、股權登記日、除息日和紅利發放日 股權登記日:2004年6月10日 除息日:2004年6月11日 紅利發放日:2004年6月16日 四、分派對象 截止2004年6月10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股東。 五、本次分紅派息的實施辦法 公司派發的社會公眾股和內部職工股現金紅利,委托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單位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已辦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放日后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國有法人股股東現金紅利由公司直接派發。 六、咨詢聯系辦法。 1、咨詢部門:長春燃氣股份(資訊 行情 論壇)有限公司證券部 2、地址:長春市延安大路421號 3、郵編:130021 4、聯系電話:0431-5954383 5、傳真:0431-5954665 6、聯系人:趙勇 七、備查文件 1、2003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2003年度報告 長春燃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4年6月7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