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業(000663)2003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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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04日 06:32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福建省永安林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03年度股東大會,于2004年6月3日在福建省永安市燕江東路12號公司五樓會議室召開,大會由董事長吳景賢先生主持。出席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表10人,持有和代表股份107522550股,占總股本167232600股的64
一、《公司董事會2003年度工作報告》。 表決結果:107522550股同意(占出席會議股數的%)、0股反對(占出席會議股數的0%)、0股棄權(占出席會議股數的0%)。 二、《公司監事會2003年度工作報告》。 表決結果:107522550股同意(占出席會議股數的%)、0股反對(占出席會議股數的0%)、0股棄權(占出席會議股數的0%)。 三、《公司2003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表決結果:107522550股同意(占出席會議股數的%)、0股反對(占出席會議股數的0%)、0股棄權(占出席會議股數的0%)。 四、《公司2003年度利潤分紅預案》。 經廈門天健華天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本公司2003年度凈利潤為16976545.3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1697654.54元,提取法定公益金1697654.54元。本公司占燕菁公司51.28%股權,合并報表后應補提燕菁公司提取數的51.28%,即法定盈余公積金補提71689.87元,法定公益金補提35844.93元,則2003年度未分配利潤為13473701.49元,加上2002年度未分配利潤10720512.14元,2003年度末累計未分配利潤為24194213.63元。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決定:以2003年末總股本16723.26萬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按每10股派發現金0.60元(含稅),共計10033956元,剩余14160257.63元結轉至2004年度。 表決結果:107522550股同意(占出席會議股數的%)、0股反對(占出席會議股數的0%)、0股棄權(占出席會議股數的0%)。 五、《公司2003年度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 經廈門天健華天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本公司2003年度凈利潤為16976545.3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1697654.54元,提取法定公益金1697654.54元。本公司占燕菁公司51.28%股權,合并報表后應補提燕菁公司提取數的51.28%,即法定盈余公積金補提71689.87元,法定公益金補提35844.93元,則2003年度盈余公積提取數為3502843.88元,加上2002年度盈余公積10756169.59元,2003年度末盈余公積為14259013.47元。資本公積本年度無發生變化,仍為128671517.98元。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決定:公司2003年度不進行公積金轉增股本。 表決結果:107522550股同意(占出席會議股數的%)、0股反對(占出席會議股數的0%)、0股棄權(占出席會議股數的0%)。 六、《關于公司2003年度報告及其摘要的議案》。 表決結果:107522550股同意(占出席會議股數的%)、0股反對(占出席會議股數的0%)、0股棄權(占出席會議股數的0%)。 七、《公司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 經公司股東大會表決:吳景賢、黃總河、謝益林、范純齊、林建平、洪偉、薛愛國、羅志明等八位先生以101268900票贊成,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股份的94.18%當選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葉金俊先生以157551750票贊成,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股份的146.53%當選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其中洪偉、薛愛國、羅志明等三位先生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 八、《公司監事會換屆選舉的議案》。 經公司股東大會表決:鄭建榕先生以101384730票贊成,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股份的94.29%當選為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監事;鄭祥堂先生以107522550票贊成,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股份的100%當選為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監事;林惠琴女士以113660370票贊成,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股份的105.71%當選為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監事。 其他兩位由職工代表擔任的監事已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分別為邱安彬先生和劉翔暉先生。 九、《關于繼續為福建省新大陸科技集團有限公司貸款提供擔保的議案》。 公司監事會于2004年6月3日向公司2003年度股東大會提出臨時提案,提案內容為:公司200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與福建省新大陸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大陸公司)簽定貸款互保協議,互保最高限額為人民幣壹億元整,期限為貳年(至2003年9月);公司于2003年6月25日召開的2002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待上述互保協議到期后,繼續與新大陸公司簽定貸款互保協議,互保最高限額為人民幣壹億元整,期限為貳年(至2005年9月)。公司于2000年12月召開的第三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與福建省新大陸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簽定貸款互保協議,互保最高限額為人民幣捌仟萬元整,期限為柒年。根據上述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決議,新大陸公司于雙方互保協議簽訂后,⑴向中國工商銀行申請了金額為人民幣伍仟萬元、期限至2004年6月17日的銀行貸款,⑵向中國光大銀行福州分行申請了金額為人民幣捌仟萬元、期限至2004年8月10日的銀行貸款。目前,上述第一筆擔保貸款即將到期。根據公司未來發展規劃,公司尚需從資源培育、項目開發等方面進行大投入,為了保證公司生產經營及長期發展的資金需要,同時在新大陸公司書面承諾待上述第二筆貸款到期后對其中的由本公司提供擔保的5000萬元貸款予以解除擔保,在滿足公司今年縮減對外擔保額度的前提下,建議公司2003年度股東大會批準本公司繼續為新大陸公司向中國工商銀行、中國光大銀行申請的金額分別為人民幣伍仟萬元、人民幣三仟萬元,期限為一年的銀行貸款提供擔保。 以上提案,經公司董事會審核后,報請公司2003年度股東大會表決。 表決結果:107406720股同意(占出席會議股數的99.89%)、115830股反對(占出席會議股數的0.11%)、0股棄權(占出席會議股數的0%)。 到目前為止,公司對外擔保總額為42157萬元,占公司2003年末凈資產的126.08%,已經違反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2003]56號《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為此,公司將依照公司第三屆董事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的整改方案對公司對外擔保進行逐步縮減。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6月3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