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證券(000562)訴訟案件進展情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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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6月02日 06:17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2003年5月9日,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源證券”)收到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應訴通知書,新疆國際置地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國際置地”)以合同違約糾紛為由向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判令本公司
2004年5月31日,公司收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2004)民二終字第59號,終審裁定: 一、撤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2003)新民初字第22號民事裁定;二、本案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進行審理。 一、二審案件受理費共計100元,由證券公司與證券公司營業部共同負擔。 同時,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書認為,國際置地提起訴訟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的規定,原審法院駁回起訴不當,應予糾正。至于國際置地公司的訴訟請求是否應予支持,應在實體審理中予以解決。公司將積極應訴,維護公司權益。 公司將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披露上述訴訟事項的進展情況。 宏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00四年六月一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