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銀廣夏賠償案訴訟時效據悉將延長三個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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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14日 07:34 新京報 | |||||||||
將采用分批訴訟審理方式,不明其因公司兩次變更股東大會召開地點 記者從有關方面獲悉,ST銀廣夏(資訊 行情 論壇)索賠案的訴訟時效將延長三個月。 訴訟時效延長三個月
昨日,受理300多投資者訴訟ST銀廣夏的北京市大成律師事務所的陶雨生律師向記者表示,下午將攜帶另外一批訴訟投資者的材料趕赴銀川,預計今天,該材料將會送達銀川市中院。 陶雨生律師另外向記者透露,該案的訴訟時效有可能延長。 銀川市中院政研室的李軍主任昨天隨后向記者證實了此說法,他表示,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經對此事進行了批復,對該案的訴訟時效作出了延長。在記者的一再追問下,李主任向記者透露,延長的時間是三個月。 北京齊致律師事務所的胡永春律師對此表示,“這種做法是合適的,能夠給投資者一定的時間。”但是他也對延長的時間提出了一定的異議,他認為延長的時間還是短了,應該按不予受理到開始受理這段時間進行延長。如果按齊律師的說法,該訴訟時效至少要延長近半年的時間。 另據李主任介紹,現在在該院就此案立案的有22件,訴訟總人數大約有100多人。 對于審理方式,李主任說,“肯定不會是一次性審理”。但是具體的審理方式他并沒有透露。 據了解,銀川市中院將在今日就ST銀廣夏案的有關事宜召開新聞發布會。屆時關于訴訟時效、審理方式等問題將正式對外公布。 兩次變更股東大會召開地點 與此同時,昨日,ST銀廣夏發布股東大會地址變更公告,公司稱為節省費用并方便股東出席會議,本次股東大會仍在銀川市召開。 但是令人奇怪的是,前天公司公告,將2003年度股東大會召開地點由寧夏銀川市改為北京市,理由同樣是為了節省費用,為何兩天之內兩次變更股東大會地址?而理由卻都是“節省經費”?該矛盾的做法是否與銀廣夏民事賠償案有關? 對此疑問,記者昨天多次與ST銀廣夏董秘禹萬明聯系,但都沒有聯系上。 此前,禹萬明接受有關記者的采訪時表示,“給你說了,你也沒法報道。”不知道禹所說的無法報道是否與敏感的虛假民事賠償案有聯系。 其實,ST銀廣夏目前的確境遇困難重重。該公司2003年全年實現主營業務收入1140.63萬元,同比大幅下降了66%,凈虧6109.86萬元,每股虧損0.12元,調整后的每股凈資產為-1.49元。負責審計該公司財務的中勤萬信會計師事務所對其2003年年報拒絕發表任何意見。 該公司也公開表示,“目前公司已處于資不抵債狀態,可能無力對投資者進行賠償。” 本報記者 喬曉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