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股民配售所獲新股人間蒸發 一怒上公堂(圖)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13日 11:25 四川新聞網 | ||||||||||
股民曾女士和川財證券經紀有限公司成都武侯祠大街營業部簽訂自動配售新股協議后,股民有幸通過搖號中簽中得某支個股1000股原始股。股民曾女士還沒有從中股的興奮中回過神,她的一千股卻神秘的變成了52股。昨日下午,曾女士找到四川成都盛豪律師事務所的兩名律師,聘請他們作為代理人狀告川財證券經紀有限公司成都武侯祠大街營業部,要求對方賠償“消失的948”股的損失。
證券公司“黑”了我的股票 曾女士昨日上午拿出雙方2003年12月24日簽訂的《向二級市場投資者自動配售新股協議書》說:2004年3月29日,她在搖號抽簽中有幸中了1000股某個股的原始股。 川財證券武侯祠大街營業部在電話中告訴了她這個消息。她一直沉浸在中股的喜悅中。4月底,她到川財證券經紀有限公司成都武侯祠大街營業部打印出股票交割單才發現,她的帳戶上只有519元錢,她所中的1000股神秘地變成了52股。她從來沒有交易過,但股票少了948股。曾女士說,這支個股上市當天就從原始股價每股8元攀升到16元,按照這樣的方式計算,他至少損失了7584元錢。 5月10日上午,她找到該營業部的副總經理趙巖反映情況并要求營業部賠償經濟損失。趙巖當天下午答復她,已經在內部處理了,沒有辦法賠償曾女士的損失。曾女士說,川財證券經紀有限公司成都武侯祠大街營業部至少有2次機會可以告知她補交錢,但營業部沒有通知她,致使自己白白損失了幾千元錢,她要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營業部副總稱告知是增值服務 昨日上午,記者采訪了川財證券經紀有限公司成都武侯祠大街營業部副總經理趙巖。趙巖說,公司與曾女士簽訂的協議僅僅在申購新股的過程中有效,申購成功后的交款、認購是股民自己的行為,與協議無關。申購成功后,營業部告知了曾女士。 由于曾女士的帳戶上的錢只夠認購52股,而且一直沒有補款。所以根據有關規定,在交款期后新股主承銷方將股票買走,與營業部沒有關系。趙巖說,在交款期和認購時,營業部通知曾女士的行為是公司增加的增值服務項目,不保證提醒到每個股民,而且雙方簽訂的協議上也沒有規定公司方面必須盡告知義務,所以公司沒有責任。他認為,按照規定,由于股民曾女士沒有在交款期補交款項,就應當認為是曾女士自動放棄了自己的權益,談不上有任何損失。 律師稱證券公司應當盡告知義務 四川成都盛豪律師事務所律師孫健認為,川財證券經紀有限公司成都武侯祠大街營業部和曾女士簽訂了協議后,就應當履行告知義務。在此案中,公司營業部沒有對曾女士履行告知義務顯然違約,應當為此負責。 四川新聞網實習記者蘇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