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繩股份(600992)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公告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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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10日 06:50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主承銷商、上市推薦人: 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第一節 重要聲明與提示
貴州鋼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發行人”)董事會保證上市公告書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全體董事承諾上市公告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并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已依法履行誠信和勤勉盡責的義務和責任。 證券交易所、中國證監會、其他政府機關對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關事項的意見,均不表明對本公司的任何保證。 本公司承諾:若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名單公布后,本公司主承銷商未取得保薦資格,本公司承諾在保薦機構和保薦代表人名單公布后一個月內,按《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的要求聘請保薦機構履行持續督導義務。如果違反承諾,未能按時聘請保薦機構,本公司自愿接受《證券發行上市保薦制度暫行辦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監管措施。 本公司提醒廣大投資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書未涉及的有關內容,請投資者查閱2004年4月19日刊登于《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時報》的本公司招股說明書摘要,及刊載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說明書全文及其附錄。 第二節 概 覽 1、股票簡稱:貴繩股份 2、滬市股票代碼:600992 3、深市代理股票代碼:003992 4、總股本:16,437萬股 5、可流通股本:7,000萬股 6、本次上市流通股本:7,000萬股 7、發行價格:7.40元/股 8、上市地點:上海證券交易所 9、上市時間:2004年5月14日 10、股票登記機構: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1、上市推薦人: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12、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前股東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根據國家現有法律、法規規定和中國證監會證監發行字[2004]43號《關于核準貴州鋼繩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通知》,本公司的國有法人股、發起人法人股暫不上市流通。 13、本公司第一大股東貴州鋼繩(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承諾: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內,不轉讓其所持有的發起人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節 緒 言 本上市公告書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股票發行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公開發行股票信息披露實施細則》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并按照中國證監會《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7號???股票上市公告書》而編制,旨在向投資者提供有關本公司的基本情況和本次股票上市的有關情況。 經中國證監會證監發行字[2004]43號文核準,本公司于2004年4月22日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以向滬市、深市二級市場投資者定價配售發行方式發行7,0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股票面值1.00元,發行價每股7.40元。 經上海證券交易所上證上字[2004]53號文批準,本公司公開發行7,000萬股社會公眾股將于2004年5月14日起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股票簡稱“貴繩股份”,滬市股票代碼“600992”,深市股票代碼“003992”。 本公司已于2004年4月19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時報》上刊登了招股說明書摘要,招股說明書全文及其附錄刊載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距今不足三個月,故與其重復的內容不再重述,敬請投資者查閱上述內容。 第四節 發行人概況 一、發行人基本情況 發行人名稱:貴州鋼繩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貴繩股份”) 英文名稱: GUIZHOU WIRE ROPE CO., LTD. 法定代表人:黃忠渠 設立日期:2000年10月19日 住所及郵政編碼:貴州省遵義市桃溪路47號,郵政編碼563000 注冊資本:16,437萬元 聯系電話:0852-8419247傳真號碼:0852-8419570 電子信箱:g247651599@public.gz.cn 經營范圍:從事鋼絲、鋼繩產品及相關設備、材料、技術的研究、生產、加工、銷售及進出口業務;科技產品的研制、開發與技術服務。 所屬行業:金屬絲繩及其制品業 董事會秘書: 楊期屏 二、發行人歷史沿革 發行人是經貴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00]654號文批準,由貴州鋼繩(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作為主發起人,聯合水城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貴州長征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武漢人和置業有限公司、遵義南北鐵合金經銷有限責任公司四家其他發起人共同發起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成立日期為2000年10月19日,注冊資本為9,437萬元。集團公司將直徑0.6-7mm鋼絲、直徑11mm以上鋼絲繩產品作為股份公司的主導產品及主營業務,將與上述產品生產經營相關的資產經評估后投入股份公司,其他股東以現金投資入股。 經中國證監會證監發行字[2004]43號文核準,發行人于2004年4月22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以向二級市場投資者定價配售方式成功地發行了人民幣普通股7,000萬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發行價7.40元。發行人于2004年4月28日辦理驗資手續,其中7,000萬元計入發行人股本,其余計入資本公積金。此次發行完成后,發行人總股本16,437萬股,流通股占總股本的比例為42.59%。 三、發行人主要經營情況 (一)發行人主要業務 本公司主要從事鋼絲、鋼繩產品及相關設備、材料、技術的研究、生產、加工、銷售及進出口業務;科技產品的研制、開發與技術服務。主要產品包括:礦用鋼絲繩、船舶用鋼絲繩、橋梁用鋼絲繩、起重用鋼絲繩、石油用鋼絲繩、索道用鋼絲繩、特大直徑鋼絲繩、鍍紫銅回火胎圈鋼絲、碳素彈簧鋼絲、鋼芯鋁絞線用鍍鋅鋼絲、光纜用磷化碳素鋼絲等。 本公司是我國鋼絲、鋼絲繩產品最大的專業生產企業之一,2003年,共計生產鋼絲、鋼絲繩產品11余萬噸,根據中國鋼結構協會線材制品行業協會統計和《金屬制品統計》,本公司2003年鋼絲和鋼繩的國內市場占有率分別為20.70%和16.77%,本公司的鋼絲、鋼繩產品市場占有率在行業內排名第一。 (二)發行人的競爭優勢和劣勢 1、與國內同行業相比,本公司具有如下競爭優勢: (1)技術優勢 本公司技術力量雄厚,產品開發基礎手段齊全,具有30多年行業經驗,擁有省級技術中心,本公司承擔并完成國家重點技術創新項目二項、國家級新產品試制計劃一項等,涂塑鋼絲繩被國家經貿委確定為國家級新產品。本公司在大直徑、超長、高強度、特殊結構和特殊用途鋼絲繩生產方面具有突出優勢,是國內唯一一家能夠生產直徑60mm以上鋼絲繩產品的廠家。 (2)規模優勢 我國線材制品廠年產量超過10萬噸規模僅有2家,而生產能力在10萬噸以上的金屬制品專業生產廠目前僅本公司一家,公司產品品種、結構規格齊全,是目前國內生產鋼絲、鋼絲繩品種最全的廠家。 (3)質量優勢 本公司有較強的質量管理基礎,通過了ISO9002、API、LR、CCS、DNV等工廠質量體系和產品認證,“巨龍”牌鋼絲、鋼絲繩被中國質量檢驗協會評為“全國質量穩定合格產品”。 (4)成本優勢 產品有較強的成本優勢。本公司地處貴州遵義,勞動力成本較低,能源供應價廉。隨著進口原材料逐步國產化,產品成本可望進一步降低。 2、本公司的競爭劣勢: (1)本公司位于中國西部地區貴州省,離沿海經濟發達地區距離較遠,地理位置不利,交通運輸的成本較高;信息獲取相對遲緩,人的觀念較為陳舊。 (2)與國外同行業比較,本公司的工藝裝備、生產規模都有一定差距,目前與國外同業企業競爭和產品大規模進入國際市場有一定的困難。 (3)與本行業業務發展需求相比,本公司高級技術和管理人才相對緊缺。 (三)主要財務指標 請參閱本上市公告書“財務會計資料”部分的。 (四)與發行人業務及生產經營有關的資產權屬情況 1、商標 集團公司將擁有的“巨龍”牌商標(注冊證號:第216593號)無償轉讓予本公司,該項轉讓已于2002年5月31日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以“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核準。 2、土地 本公司生產經營所使用的土地共5宗,面積共計116,697.49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均通過租賃方式獲得。 3、專利技術及非專利技術 由于本公司使用的核心技術主要為生產工藝及生產流程方面的應用技術,因此,本公司未辦理技術專利申請和技術鑒定,不擁有專利技術或專有技術。 4、房產權 本公司本部目前使用的房產共計92,860.48平方米,其中82,491平方米房產由股份公司擁有,其余10,369.48平方米房產向集團公司租賃使用。 5、發行人特許經營權情況 (1)本公司于2001年獲得進出口經營權(進出口企業代碼:5200214789203)。 (2)本公司取得了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頒發的《鋼絲繩》、《電梯用鋼絲繩》兩個許可證。 (五)發行人享有的財政稅收優惠政策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財稅[2002]7號文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推進出口貨物實行免抵退稅辦法的通知》,從2002年1月起,本公司出口產品實行“免、抵、退”的退稅政策。 根據國稅發[2002]4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落實西部大開發有關稅收政策具體實施意見的通知》規定,對設在西部地區,以國家規定的鼓勵類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當年主營業務收入超過企業總收入70%的企業,實行企業自行申請,稅務機關審核的管理辦法,經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后,企業可減按15%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貴州省地方稅務局直屬征收分局以黔地稅直字[2002]29號《貴州省地方稅務局直屬征收分局關于對貴州鋼繩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批復》,同意本公司從2001年到2010年期間減按15%征收企業所得稅,但從2003年至2010年每年要經貴州省地方稅務局直屬征收分局確認后執行。 第五節 股票發行與股本結構 一、本次股票上市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情況 1、股票種類:人民幣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發行數量:7,000萬股 4、發行價格:7.40元/股 5、募股資金總額:51,800萬元 6、發行方式:全部向二級市場投資者配售 7、配售對象:于2004年4月19日收盤時持有滬市或深市已上市流通人民幣普通股股票市值達10,000元及以上的投資者均可參加本次新股配售發行的申購。投資者同時持有的滬、深兩市上市流通A股股票市值不合并計算。 8、發行費用總額及項目:本次發行費用總額共2,113萬元主要包括承銷費用、審計費用、評估費用、律師費用、上網發行手續費、審核費;每股發行費用0.30元。 二、本次股票上市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承銷情況 本次公開發行的7,000萬股社會公眾股的配號總數92099817個,中簽率0.07600449%。其中,二級市場投資者認購69334060股,余股665940股由主承銷商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包銷。 三、本次股票上市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所募股資金的驗資報告 本次上市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所募集的資金由華證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進行了審驗,并出具了華證驗字[2004]第7號《驗資報告》。報告全文如下: 貴州鋼繩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我們接受委托,審驗了貴州鋼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貴公司”)截至2004年4月28日止新增注冊資本的實收情況。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協議、合同、章程的要求,出資是貴公司出資者的責任,提供真實、合法、完整的驗資資料,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是貴公司及其出資者的責任。我們的責任是對貴公司新增注冊資本的實收情況發表審核意見。我們的審驗是依據《獨立審計實務公告第1號-驗資》的要求進行的,在審驗過程中,我們結合貴公司的實際情況,實施了檢查等必要的審驗程序。 貴公司變更前的注冊資本為94,370,000.00元,主要為國有法人股股東和法人股股東,業經深圳同人會計師事務所深同證驗字[2000]第014號驗資報告驗證在案,實收股本為94,370,000.00元。貴公司根據2001年11月12日股東大會決議,申請增加注冊資本70,000,000.00元,均為社會公眾股,業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發行字[2004]43號文批準,同意貴公司于2004年4月22日采用全部向二級市場投資者定價配售的方式向社會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70,000,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實際發行價格每股7.40元。 根據我們的審驗,截至2004年4月28日止,貴公司已收到社會公眾股東投入的新增股本金518,000,000.00元,扣除承銷費,發行手續費等發行費用21,130,000.00元后余額為496,870,000.00元,其中轉入股本人民幣70,000,000.00元,余額人民幣426,870,000.00元轉入資本公積金。變更后貴公司實收股本為人民幣164,370,000.00元。股本結構為貴州鋼繩(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股86,230,000.00股,占總股本的52.46%;水城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股6,510,000.00股,占總股本的3.96%;貴州長征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持股650,000.00股,占總股本的0.40%;武漢人和置業有限公司持股650,000.00股,占總股本的0.40%;遵義南北鐵合金經銷有限責任公司持股330,000.00股,占總股本的0.19%;社會公眾股東持股70,000,000.00股,占總股本的42.59%。 由于上述審驗程序并不構成根據公認審計準則所進行的審計,因此,我們不對 貴公司的會計報表及任何其他財務資料發表意見。 本驗資報告僅供貴公司申請變更登記及據以向出資者簽發出資證明時使用,不應將其視為是對貴公司驗資報告日后資本保全、償債能力和持續經營能力等的保證,因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后果,與注冊會計師及本會計師事務所無關。 附件1:變更前后注冊資本、實收股本對照表 附件2:驗資事項說明 華證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中國注冊會計師:金任宏 報告日期:2004年4月28日中國注冊會計師:李東昕 四、本次募股資金入帳情況 入帳時間:2004年4月28日 入帳金額:500,664,247.71元 開戶銀行:工商銀行遵義分行萬里支行八七分理處 入帳帳號:2403021209022103233 五、本次股票上市前發行人的股權結構及股東持股情況 1、本公司上市前股權結構情況: 2、前十大股東持有本公司股份情況: 注:長城證券持有的665940股為本次發行包銷余股。 第六節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技術人員 一、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與核心技術人員簡介 1、董事 黃忠渠先生:仡佬族,1958年生,中共黨員,大學文化,高級工程師,現任本公司董事長。 趙躍先生:漢族,1957年生,中共黨員,大學文化,會計師,現任本公司總經理、董事。 黃巨芳先生:漢族,1962年生,中共黨員,大學文化,會計師,現任長征電器財務總監,本公司董事。 王小剛先生:漢族,1963年生,大學文化,工程師,現任本公司副總經理、董事。 黃達強先生:漢族,1965年生,中共黨員,大學文化,工程師,現任本公司二廠廠長,本公司董事。 李季東先生:漢族,1963年生,中共黨員,大學文化,會計師,現任水鋼(集團)公司總會計師、紀檢委委員,本公司董事。 李軍旗先生:漢族,1962年生,中共黨員,工學碩士,教授,現任貴州工業大學冶金工程系主任、黨總支副書記,本公司獨立董事。 辛耀先生:漢族,1954年生,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教授,現任貴州財經學院院長助理、貴州商務學院院長,貴州工業大學MBA兼職教授,本公司獨立董事。 嚴安林先生:漢族,1949年生,中共黨員,大專學歷,高級會計師、注冊會計師,現任貴州省輕紡國有資產經營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本公司獨立董事。 2、監事 陳魯義先生:漢族,1956年生,中共黨員,大學文化,高級政工師,現任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兼紀委書記,本公司監事會召集人。 朱友德先生:漢族,1965年生,中共黨員,大學文化,工程師,現任人和置業總經理,本公司監事 徐有志先生:漢族,1958年生,中共黨員,大專文化,政工師,現任貴州鋼繩股份有限公司銷售部黨總支書記兼工會負責人,本公司監事。 吳平先生:漢族,1969年生,中共黨員,高中文化,助理會計師,現任南北公司經理助理兼財務科長,本公司監事。 羅慧萍女士:漢族,1953年生,大學文化,會計師,現任本公司二廠財務科長,本公司監事。 3、高級管理人員 張忠福先生:漢族,1959年生,中共黨員,大學文化,會計師,現任本公司財務負責人。 張家琦先生:漢族,1954年生,大學文化,高級工程師,現任本公司副總經理。 陳錦龍先生:漢族,1952年生,大學文化,高級工程師,現任本公司副總經理。 楊期屏女士:漢族,1965年生,大學文化,會計師,現任本公司董事會秘書。 4、核心技術人員 黃忠渠先生、張家琦先生、陳錦龍先生、黃達強先生。 胡正中先生:漢族,1952年生,中共黨員,大學文化,高級工程師,現任本公司技術質量部部長。 劉文英女士:漢族,1961年生,大學文化,機械高級工程師,現在本公司一廠設備科工作。 賀孝宇先生:漢族,1966年生,中共黨員,大學文化,工程師,現任本公司生產設備部部長。 楊紹延先生:漢族,1970年生,中共黨員,大學文化,工程師,現任本公司銷售部市場科科長。 胡曉玲女士:漢族,1960年生,中共黨員,大學文化,工程師,現在本公司技術質量部工作。 上述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均為中國國籍,無境外的永久居留權,相互之間不存在配偶關系、三代以內直系和旁系親屬關系。 二、持股情況說明 截止本上市公告書簽署之日,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技術負責人及核心技術人員本人、其家屬及其能控制的法人均未以任何形式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第七節 同業競爭與關聯交易 一、同業競爭 本公司的控股股東貴州鋼繩(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貴州鋼聯金屬制品有限公司也從事金屬制品的生產和銷售。但它們生產產品的品種、規格與本公司不同,其工藝、用途不同,而且使用的專業生產設備也不同,與本公司不存在同業競爭。中國鋼鐵協會科技環保部和中國線材制品行業協會等業內權威部門對此作出界定,認為集團公司與本公司之間的產品不存在同業競爭。 本次發行的主承銷商認為:貴州鋼繩(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其子公司)與貴州鋼繩股份有限公司產品的結構、品種、生產規模不同,產品用途、市場、主要客戶不同,生產工藝流程和主要生產設備存在較大差異。貴州鋼繩股份有限公司與貴州鋼繩(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包括其子公司)不存在同業競爭,雙方產品具有不同的客戶群,在產品適用范圍內不存在可替代性。 本次發行的發行人律師在其出具的《法律意見書》中認為:發行人與鋼繩集團(包括全資及控股子公司)未構成同業競爭;為避免同業競爭,集團公司與本公司簽訂了《不競爭協議》,鋼繩集團向本公司出具了《關于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集團公司承諾包括其全資及控股子公司在內,不生產與本公司相同規格的產品,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地進行或參與進行與本公司相競爭的業務活動;對于鋼繩集團與發行人可能出現的同業競爭,公司與鋼繩集團所采取的避免同業競爭措施是合法有效的。 二、關聯交易 1、關聯方與關聯交易 請投資者查閱2004年4月19日刊載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全文。 2、關聯交易 請投資者查閱2004年4月19日刊載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全文。 3、主承銷商與律師的意見 本次發行的主承銷商認為:發行人已全面披露了關聯方關系與關聯交易,發行人與關聯方的關聯交易遵循了公開、公平、公正和等價有償的市場原則,不存在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關聯交易表決時關聯股東進行了回避,決策程序合法有效。發行人具有獨立完整的供、產、銷系統,存在的關聯交易未導致集團公司干預股份公司的業務經營的情況,關聯交易不影響股份公司生產經營的獨立性。 本次發行的發行人律師在其出具的《法律意見書》中認為:公司已全面披露了關聯方關系與關聯交易,公司存在的上述關聯交易遵循了公開、公平、公正和等價有償的市場原則,關聯交易的決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規范性文件的要求,所形成的交易價格和交易條件是公允的,沒有損害發行人及其他股東的利益。公司為保護公司和股東利益而制定的有關關聯交易決策制度及有關措施是合法有效的。 第八節 財務會計資料 本公司2001年至2003年財務會計資料已于2004年4月19日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時報》上刊登的招股說明書摘要中進行了披露,投資者欲了解詳細內容,請查閱上述報紙或刊載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招股說明書全文及其附錄。 一、注冊會計師意見 華證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司2001年12月31日、2002年12月31日及2003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2001年度、2002年度及2003年度的利潤表和利潤分配表、現金流量表進行了審計。會計師已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二、簡要會計報表 1、簡要合并資產負債表 單位:人民幣元 2、簡要合并利潤表 單位:人民幣元 3、簡要合并現金流量表 單位:人民幣元 三、主要財務指標 第九節 其他重要事項 一、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后至本公司上市公告書公告之日,嚴格按照《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要求,規范運行,生產經營情況正常;所處行業或市場無重大變化,主要業務發展目標的進展狀況正常,主要投入、產出物供求及價格無重大變化。 二、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后至本公司上市公告書公告之日,本公司無重大對外投資活動,無重大資產(股權)收購或出售行為。 三、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后至本公司上市公告書公告之日,本公司重大會計政策和會計師事務所沒有發生變化。 四、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后至本公司上市公告書公告之日,本公司未涉及任何重大訴訟事項或仲裁,亦無尚未了結或可能面臨的重大訴訟或賠償要求。 五、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后至本公司上市公告書公告之日,本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未受到任何刑事起訴,亦沒有尚未了結或可能發生的刑事訴訟事項。 六、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后至本公司上市公告書公告之日,本公司住所未變更,本公司未發生新的重大負債;并且重大債項未發生變化。 七、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本公司第一大股東貴州鋼繩(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承諾,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內,不轉讓其持有的發起人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本公司承諾,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內不回購本公司發起人股東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八、本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后至本公司上市公告書公告之日,沒有其他應披露而未披露之重大事項。 第十節 董事會上市承諾 本公司董事會承諾嚴格遵守《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有關規定,并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作到: 1、真實、準確、完整、公允和及時地公布定期報告,披露所有對投資者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并接受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的監督管理; 2、本公司在知悉可能對股票價格產生誤導性影響的任何公共傳播媒介中出現的消息后,將及時予以公開澄清; 3、本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將認真聽取社會公眾的意見和批評,不利用已獲得的內幕消息和其他不正當手段直接或間接從事發行人股票的買賣活動; 4、本公司沒有無記錄的負債。 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本公司全體董事、監事將按照有關規定,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兩個月內簽署《董事(監事)聲明及承諾書》并送達上海證券交易所備案。 第十一節 上市推薦人及其意見 一、上市推薦人情況 上市推薦人: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云鵬 注冊地址: 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6008號特區報業大廈16-17層 聯系電話: 0755-83516283 聯系傳真: 0755-83516266 聯系人: 游進 王瑋 張國連 姜征 二、上市推薦人意見 本公司上市推薦人認為:本公司章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關于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發行人本次股票發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已經具備上市條件;發行人董事了解法律、法規、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及股票上市協議規定的董事的義務與責任,發行人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結構,制定了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與保密制度。 本公司上市推薦人已對本公司上市文件所載的資料進行了核實,確保上市文件真實、準確、完整,符合規定要求;保證本公司的上市申請材料、上市公告書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保證對其承擔連帶責任。上市推薦人與發行人不存在關聯關系。上市推薦人愿意推薦發行人的股票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保證不利用在發行上市過程中獲得的內幕信息進行內幕交易,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貴州鋼繩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日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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