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明珠(600873)公司股票暫停上市公告 | |||||||||
---|---|---|---|---|---|---|---|---|---|
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5月10日 06:43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董事會及其董事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因公司2001年、2002年、2003年三年連續虧損,上海證券交易所根據中國證監會頒布的《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對本公司作出了《關于對西藏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實施暫停上市的決定》(上證上字
本著對公司全體股東負責的態度,公司將積極推進新的主營業務增長,努力實現2004年度中期扭虧和全年盈利,爭取公司股票恢復上市。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在股票暫停上市期間,如符合下列條件,本公司可以在暫停上市后第一個半年度報告披露后五個工作日內向上海證券交易所提出恢復上市申請: (一)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暫停上市后的第一個半年度報告; (二)經審計的半年度財務報告顯示公司已經盈利。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將被上海證券交易所終止股票上市,提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其暫停上市后第一個半年度報告的; (二)在法定期限內披露了暫停上市后第一個半年度報告,雖盈利但未在披露后五個工作日內提出恢復上市申請的; (三)恢復上市申請未被受理的; (四)恢復上市申請未被核準的; (五)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恢復上市后的第一個年度報告的; (六)在法定期限內披露了恢復上市后的第一個年度報告,但公司出現虧損的。 在公司股票暫停上市期間,本公司將繼續履行有關法規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上市公司義務,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投資者咨詢方式為: 聯系人:宋緒偉陳愛東 聯系電話:0536-8363802028-86600798 特此公告。西藏明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二 O O四年四月二十九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