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科技(000777)第八次股東大會(2003年年會)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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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30日 05:00 證券時報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第八次股東大會(2003年年會)于2004年4月29日上午9:00在蘇州市人民路2114號中
二、提案審議情況 經本次股東大會對所提議案審議表決,會議通過如下決議: 1、《董事會2003年度工作報告》; 同意票代表股份1008784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股份的100%; 2、《監事會2003年度工作報告》; 同意票代表股份1008784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股份的100%; 3、《總經理2003年度經營工作報告》; 同意票代表股份1008784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股份的100%; 4、《公司2003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同意票代表股份1008784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股份的100%; 5、《公司2003年度稅后利潤分配預案》: 經中興宇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公司2003年度實現利潤總額為2,818,180.37元,按規定計征所得稅和少數股東權益結轉,凈利潤為2,241,228.51元。經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和法定公益金354,977.46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潤24,452,341.78元,合計可供股東分配利潤為26,338,592.83元,減2003年七月份公司實施上一年度的股利分配方案,應付股利13,440,000.00元,2003年度期末實際可供分配利潤12,898,592.83元。 根據公司目前的經營情況,公司董事會決定:2003年末可供全體股東分配的利潤12,898,592.83元,結轉下期,本次不進行利潤分配與資本公積轉增股本。 同 意 票代表股份1008784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股份的100%; 不同意票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股份的0 %。 6、《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同 意 票代表股份1008784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股份的100%。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表決通過的上述議項,經江蘇蘇州干將律師事務所周家德律師見證,周家德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載有公司董事親筆簽名的會議決議、會議記錄,決議公告原稿。 特此公告。 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江蘇蘇州干將律師事務所關于中核蘇閥 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次股東大會 (2003年年會)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2004年4月29日) 致:(下稱“公司”) 江蘇蘇州干將律師事務所(下稱“本所”)受公司委托,作為2003年年度股東大會(下稱“本次股東大會”)的專項法律顧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范意見”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具本法律意見書。 為出具本法律意見書本律師列席了本次股東大會。 一、本次股東大會召集、召開的程序: 公司董事會已于2004年3月27日在“證券時報”就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時間、地點和審議事項進行了公告(下稱“公告”),本次股東大會于2004年4月29日上午9:00在蘇州市人民路2114號中國核工業總公司蘇州閥門廠如期召開。 會議由公司董事長邵渭敏主持。 經審查,公司本次股東大會召集、召開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二、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的資格: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股東代表及委托人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100878400股,占公司總股份的60.047%。此外,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律師出席了會議。 經審查,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的資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 本次股東大會以舉手投票方式對公告所列議案進行了表決。 1、《董事會2003年度工作報告》; 同意票代表股份1008784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股份的100%; 2、《監事會2003年度工作報告》; 同意票代表股份1008784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股份的100%; 3、《總經理2003年度經營工作報告》; 同意票代表股份1008784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股份的100%; 4、《公司2003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同意票代表股份1008784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股份的100%; 5、《公司2003年度稅后利潤分配預案》: 經中興宇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公司2003年度實現利潤總額為2,818,180.37元,按規定計征所得稅和少數股東權益結轉,凈利潤為2,241,228.51元。經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和法定公益金354,977.46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潤24,452,341.78元,合計可供股東分配利潤為26,338,592.83元,減2003年七月份公司實施上一年度的股利分配方案,應付股利13,440,000.00元,2003年度期末實際可供分配利潤12,898,592.83元。 根據公司目前的經營情況,公司董事會決定:2003年末可供全體股東分配的利潤12,898,592.83元,結轉下期,本次不進行利潤分配與資本公積轉增股本。 同 意 票代表股份1008784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股份的100%; 不同意票代表股份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股份的0 %。 6、《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同 意 票代表股份10087840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所持股份的100%。 綜上所述,本律師認為,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資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合法有效。 江蘇蘇州干將律師事務所(章) 經辦律師: 周家德(簽字、章) 2004年4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