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樺林(600182)關聯交易進展情況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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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29日 04:00 證券時報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本公司于2003年8月13日發布《關聯交易公告》,公司原大股東樺林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其資產抵償債務后,尚欠公司約2,950萬元債務。為此,本公司與樺林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于2003年8月8日簽訂了《股份質押協議》(詳見2003年8月13日的《上海證券報》)。樺林
現根據2003年8月28日證監發(2003)56號《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精神,經與原控股股東樺林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和現控股股東佳通輪胎(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協商,達成如下一致:第一,佳通輪胎(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以2,950萬元的價格受讓樺林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的牡丹江樺林乘用子午胎有限責任公司26.67%的股份;第二,樺林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轉讓所得價款歸還其拖欠本公司的債務。 牡丹江市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于2004年4月22日做出《關于對“關于樺林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的26.67%牡丹江樺林乘用子午胎有限責任公司股權劃轉給佳通輪胎(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的申請報告”的批復》(牡國資辦運[2004]第3號):“同意樺林集團將持有的牡丹江樺林乘用子午胎有限責任公司26.67%的股權轉讓給佳通輪胎(中國)投資有限公司,其轉讓價款全部用于清償欠欠款”。該筆款項已匯至本公司帳上。 備查文件: 1.牡丹江樺林乘用子午胎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決議。 2.牡國資辦運[2004]第3號文。 特此公告。 董事會 二00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