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遼國際(000638)關于股票暫停上市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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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28日 10:29 證券時報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因本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深圳證券交易所根據中國證監會頒布的《虧損上市公司暫停上市和終止上市實施辦法(修訂)》第五條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10.1.6條的規定,對本公司作出了《關于中國遼寧國際合作(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暫停上市的決
公司董事會本著對全體股東負責的態度,立足公司實際,在深入研究的基礎上,針對經營中面臨的主要問題及困難提出了如下解決措施: 1、全面進行債務重組,積極與各債權人接觸,爭取減免公司各項債務,降低公司的財務費用。 2、進一步盤活資產,控制費用、增收節支,改善公司現金流。 3、制定可行方案,加快資產重組進度,注入優良資產,扭轉主營業務虧損的局面。 公司希望通過實施以上措施,能爭取2004年度中期扭虧和全年盈利,爭取公司股票恢復上市。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十章(修訂稿)第二節的有關規定,在股票暫停上市期間,如符合下列條件,本公司可以在暫停上市后第一個半年度報告披露后五個工作日內向深圳證券交易所提出恢復上市申請: (一)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暫停上市后的第一個半年度報告; (二)經審計的半年度財務報告顯示公司已經盈利。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十章(修訂稿)第三節的有關規定,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將被深圳證券交易所終止股票上市,提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其暫停上市后第一個半年度報告的; (二)在法定期限內披露了暫停上市后第一個半年度報告,但未在披露后五個工作日內提出恢復上市申請的; (三)恢復上市申請未被受理的; (四)恢復上市申請未被核準的; (五)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恢復上市后的第一個年度報告的; (六)在法定期限內披露了恢復上市后的第一個年度報告,但公司出現虧損的。 在公司股票暫停上市期間,本公司將繼續履行有關法規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上市公司義務,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投資者咨詢方式為: 聯系人:侯玉春聯系電話:024-23271655 特此公告 中國遼寧國際合作(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04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