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寶信息(000631)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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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28日 10:17 證券時報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蘭寶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于2004年4月26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會議應到董事11人,實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證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由劉鐵杲董事長主持。經研究表決,審議通過如下內容
一、公司《2003年度報告正文和摘要》 二、公司《2004年第一季度報告》 三、公司《2003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本議案需經公司2003年度股東大會表決批準。 四、公司《2003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本議案需經公司2003年度股東大會表決批準。 五、公司《2003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經中磊會計師事務有限責任公司注冊會計師審計,2003年度母公司實現凈利潤-71,407,989.73元,經董事會研究決定,2003年度利潤不進行分配,公積金不轉增股本。 本議案需經公司2003年度股東大會表決批準。 六、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見附件1) 七、公司《關于續聘會計師事務所及支付會計師事務所報酬的議案》 公司將繼續聘任中磊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擔任公司2004年的財務審計工作,聘期一年。由于公司合并范圍增加,工作量加大,因此本年度支付中磊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財務審計費為50萬元人民幣,公司不承擔差旅費等其他費用。 本議案需經公司2003年度股東大會表決批準。 八、公司《關于召開2003年度股東大會的會議通知》 會議有關內容如下: 1、會議時間:2004年5月31日上午9:30時 2、會議地點:長春高新技術開發區高新路4370號?蘭寶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會議室 3、會議內容: (1)審議公司《2003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2)審議公司《2003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3)審議公司《2003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4)審議公司《2003年度利潤分配議案》 (5)審議公司《關于續聘會計師事務所及支付會計師事務所報酬的議案》 (6)審議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提交的《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4、出席會議對象: (1)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律師及有關嘉賓。 (2)截止2004年5月24日下午收市后,在深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登記在冊并辦理了出席會議登記手續的公司全體股東,股東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東。 5、會議登記辦法: (1)股東參加會議,請于2004年5月28日8時至16時持股東帳戶及個人身份證(或身份證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證(或身份證件),授權委托書、委托人股東帳戶卡、委托人身份證(或身份證件);法人股東持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授權委托書、出席人身份證(或身份證件)到公司登記,異地股東可用信函或傳真方式登記。 (2)聯系地址:長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路4370號?蘭寶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證券部 郵政編碼:130012 聯系電話:0431-5528289 聯系傳真:0431-5528285 聯系人:曹志偉徐巍 6、其它事項:出席會議的股東及委托代表的食宿和交通費用自理。 特此公告。 蘭寶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04年4月28日授權委托書 茲全權委托先生(女士)出席蘭寶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東大會,并代為行使表決權。委托人(簽名):身份證號碼:股東賬戶號:持股數:被委托人:身份證號碼: (附件1) 蘭寶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投資者關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加強公司與投資者和潛在投資者之間的信息溝通,促進投資者對公司的了解,樹立誠信意識,實現公司價值最大化和股東利益最大化,根據《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投資者關系管理是指公司通過各種方式的投資者關系活動,加強與投資者和潛在投資者之間的溝通,增進投資者對上市公司了解的管理行為。 第三條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嚴格遵守《公司法》、《證券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有關業務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 第四條公司的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應客觀、真實、準確、完整地介紹和反映公司的實際狀況,避免過度宣傳可能給投資者造成的誤導。 第五條公司開展投資者關系活動時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內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發泄密及導致相關的內幕交易。 第六條除非得到明確授權并經過培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員工不能在投資者關系活動中代表公司發言。 第二章投資者關系管理的基本原則 第七條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則 1、投資者關系管理活動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有關業務規則的規定。 2、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應體現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平等對待全體投資者,保障所有投資者享有知情權及其他合法權益。與投資者進行信息溝通時,保證不影響公司生產經營和泄露商業機密。 3、公司應客觀、真實、準確、完整地介紹和反映公司的實際狀況,避免過度宣傳可能給投資者造成的誤導。 4、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應堅持高效率、低成本的原則。 第三章投資者關系管理的工作對象 第八條投資者關系管理的工作對象: 1、投資者(包括在冊的投資者和潛在的投資者); 2、證券分析師、行業分析師及基金經理; 3、財經媒體及行業媒體等傳播媒介; 4、監管部門等相關政府機構。 5、其他相關個人和機構。 第四章投資者關系管理負責人 第九條公司董事會秘書是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部門負責人,全面負責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在深入了解公司運作和管理、經營狀況、發展戰略等情況下,負責策劃、安排和組織各類投資者關系管理活動。 第十條公司董事會秘書負責投資者關系管理的日常事務及其組織、協調工作,制定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的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并負責具體的落實和實施。 第十一條公司董事會秘書負責對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及相關人員就投資者關系管理進行全面和系統的培訓。 第十二條在進行投資者關系活動之前,公司董事會秘書應對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及相關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和指導。 第十三條公司董事會秘書應持續關注新聞媒體及互聯網上有關公司的各類信息并及時反饋給公司董事會及管理層。 第五章自愿性信息披露 第十四條公司可以通過投資者關系管理的各種活動和方式,自愿地披露現行法律法規和規則規定應披露信息以外的信息。若公司對自愿性披露的信息有疑問,在向深圳證券交易所咨詢后決定披露與否。 第十五條公司進行自愿性信息披露遵循公平原則,使所有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機構、專業投資者能在同等條件下進行投資活動,避免進行選擇性信息披露。 第十六條公司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在投資者關系活動中就公司經營狀況、經營計劃、經營環境、戰略規劃及發展前景等持續進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幫助投資者作出理性的投資判斷和決策。 第十七條公司在自愿披露具有一定預測性質的信息時,以明確的警示性文字,具體列明相關的風險因素,提示投資者可能出現的不確定性和風險。 第十八條在自愿性信息披露過程中,當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導致已披露信息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者已披露的預測難以實現時,公司對已披露的信息及時進行更新,對于已披露的尚未完結的事項,公司有持續和完整披露的義務,直至該事項最后結束。 第十九條公司在投資者關系活動中無論以任何方式發布了法規和規則規定應披露的重大信息,要及時向深圳證券交易所報告,并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進行正式披露。 第六章投資者關系活動 第一節股東大會 第二十條公司根據法律法規的要求,認真做好股東大會的安排組織工作。 第二十一條公司努力為中小股東參加股東大會創造條件,在召開時間和地點等方面充分考慮,以便于股東參加。在條件具備后,利用互聯網絡對股東大會進行直播。 第二十二條為了提高股東大會的透明性,公司可根據情況,邀請新聞媒體參加并對會議情況進行報道。 第二十三條在股東大會過程中,如對到會的股東進行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司在會后最遲不超過二天的時間內,在公司網站或以其他方式公布。 第二節網站 第二十四條公司在公司網站上披露公司信息,以便投資者查詢和咨詢。 第二十五條公司網址為:www.lanbao.com.cn,當網址發生變更時,公司會及時公告變更后的網址。 第二十六條公司不得在公司網站上轉載傳媒對公司的有關報告以及分析師對公司的分析報告,以避免和防止對投資者的投資決策產生影響,并由此有可能引起承擔或被追究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七條公司對公司網站信息進行及時更新,并將歷史信息與當前信息以顯著標識加以區分,對錯誤信息及時更正,避免對投資者產生誤導。 第二十八條公司設立公開電子信箱與投資者進行交流。投資者可以通過信箱向公司提出問題和了解情況,公司也可通過信箱回復或解答有關問題。 第二十九條對于電子信箱中涉及的比較重要的或帶普遍性的問題及答復,公司加以整理后在公司網站的信息廣場專欄中以顯著方式刊載。 第三節分析師會議、業績說明會和路演 第三十條公司可在定期報告結束后、實施融資計劃或其他公司認為必要的時候舉行分析師會議、業績說明會或路演活動。 第三十一條分析師會議、業績說明會或路演活動采取盡量公開的方式進行,條件具備后,可采取網上直播的方式。 第三十二條分析師會議、業績說明會或路演活動如采取網上直播方式,可事先以公開方式就會議舉辦時間、登陸網址以及登陸方式等向投資者發出通知。 第三十三條公司可事先通過電子信箱、網上留言、電話和信函等方式收集中小投資者的有關問題,并在分析師會議、業績說明會或路演活動上通過網絡予以答復。 第三十四條分析師會議或業績說明會可采取網上互動方式,投資者可以通過網絡直接提問,公司也可在網上直接回答有關問題。 第三十五條分析師會議、業績說明會和路演活動如不能采取網上公開直播方式,公司根據情況邀請新聞媒體的記者參加,并作出客觀報道。 第四節一對一溝通 第三十六條公司在認為必要的時候,就公司的經營情況、財務狀況及其他事項與投資者、基金經理、分析師等進行一對一的溝通,介紹公司情況、回答有關問題并聽取相關建議。 第三十七條公司在一對一溝通中,平等對待投資者,為中小投資者參與一對一溝通活動創造機會。 第三十八條為避免一對一溝通中可能出現選擇性信息披露,公司可邀請新聞機構參加溝通活動并作出報道。 第五節現場參觀 第三十九條公司可安排投資者、分析師及基金經理等到公司或募集資金項目所在地進行現場參觀。 第四十條公司要合理、妥善地安排參觀過程,使參觀人員了解公司業務和經營情況,同時應注意避免在參觀過程中使參觀者有機會得到未公開的重要信息。 第四十一條公司有必要在事前對相關的接待人員給予有關投資者關系及信息披露方面必要的培訓和指導。 第六節電話咨詢 第四十二條公司設立專門的投資者咨詢電話,投資者可利用咨詢電話向公司詢問、了解其關心的問題。 第四十三條咨詢電話配有專人負責,并保證在工作時間電話有專人接聽和線路暢通。如遇重大事件或其他必要時候,公司可開通多部電話回答投資者咨詢。 第四十四條公司將在定期報告中對外公布咨詢電話號碼。如有變更將立即在公司網站公布,并及時公告。 第七章相關機構與個人 第一節投資者關系顧問 第四十五條公司在認為必要和有條件的情況下,可以聘請專業的投資者關系顧問咨詢、策劃和處理投資者關系,包括媒體關系、投資者關系管理培訓、危機處理、分析師會議和業績說明會安排等事務。 第四十六條公司聘用投資者關系顧問應注意其是否同時為同公司存在競爭關系的其他公司服務。若公司聘用的投資者關系顧問同時為存在競爭關系的其他公司提供服務,公司應避免投資者關系顧問利用公司的內幕信息為其他公司服務而損害本公司的利益。 第四十七條公司不得由投資者關系顧問代表公司就公司經營及未來發展等事項作出發言。 第四十八條公司以現金方式支付投資者關系顧問的報酬,不以公司股票及相關證券、期權或認股權等方式進行支付和補償。 第二節證券分析師和基金經理 第四十九條公司不得向分析師或基金經理提供尚未正式披露的公司重大信息。 第五十條公司向分析師或基金經理所提供的相關資料和信息,如其他投資者也提出相同的要求時,公司平等予以提供。 第五十一條公司不得出資委托證券分析師發表獨立的分析報告。如果由公司出資委托分析師或其他獨立機構發表投資價值分析報告,應在刊登時在顯著位置注明“本報告受公司委托完成”的字樣。 第五十二條公司不得向投資者引用或分發分析師的分析報告。 第五十三條公司可以為分析師和基金經理的考察和調研提供接待等便利,但不為其工作提供資助。分析人員和基金經理考察上市公司原則上應自理有關費用,公司不得向分析師贈送高額禮品。 第三節新聞媒體 第五十四條公司可根據需要,在適當的時候選擇適當的新聞媒體發布信息。 第五十五條對于重大的尚未公開信息,在未進行正式披露之前,公司不得接受媒體采訪,并不得向任何新聞媒體提供相關信息或細節。 第五十六條公司將嚴格區分公司宣傳或廣告性質的資料與媒體對公司正式和客觀獨立的報道。如屬于公司本身提供的(包括公司本身或委托他人完成)并付出費用的宣傳資料和文字,公司會在刊登時予以明確說明和標識。 第八章投資者關系管理從業人員任職要求 第五十七條投資者關系管理部門是公司面對投資者的窗口,從事投資者關系管理的員工應具備以下素質和技能: 1、對公司有全面的了解,包括產業、產品、技術、生產流程、管理、研發、市場營銷、財務、人事等各個方面,能積極主動與相關職能部門溝通; 2、具有良好的知識結構,熟悉公司治理、財務、網絡、證券等方面的業務知識; 3、熟悉證券市場及資本運營,了解各種金融產品和證券市場的運營機制; 4、具有良好的溝通技巧; 5、具有良好的品行,誠實信用,有較強的協調能力和應變能力。 6、有較為嚴謹的邏輯思維能力和較強的寫作能力,能規范撰寫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季度報告、臨時報告及信息披露的相關公告文件。 第九章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董事會。 第五十九條本規定自公司董事會通過之日起實施。 蘭寶科技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04年4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