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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東大會于2004年4月23日在吉林市深圳街99號本部會議室召開。出席會議股東及股東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67,223,650股,占公司股份總數的56.97%,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關法規的規定。會議由董事長夏增文
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監事列席了會議。會議以記名投票的方式逐項表決并通過如下決議:
1、審議通過了公司2003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贊成票67,223,650股,占出席股東所持表決權的100%;反對票0股,占出席股東所持表決權的0%;棄權票0股,占出席股東所持表決權的0%。
2、審議通過了公司2003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贊成票67,223,650股,占出席股東所持表決權的100%;反對票0股,占出席股東所持表決權的0%;棄權票0股,占出席股東所持表決權的0%。
3、審議通過了公司2003年財務決算及2004年度財務預算報告;
贊成票67,223,650股,占出席股東所持表決權的100%;反對票0股,占出席股東所持表決權的0%;棄權票0股,占出席股東所持表決權的0%。
4、審議通過公司2003年年度報告及其摘要;
贊成票67,223,650股,占出席股東所持表決權的100%;反對票0股,占出席股東所持表決權的0%;棄權票0股,占出席股東所持表決權的0%。
5、審議通過了公司200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經上海眾華滬銀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本公司2003年度共實現凈利潤38,154,141.77元,按《公司章程》有關規定,提取10%的法定公積金3,815,414.18元和5%的法定公益金1,907,707.09元,加上2002年度未分配利潤47,837,740.60元,累計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為80,268,761.10元。
本公司2003年度的利潤分配預案為,以2003年末總股本118,000,000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送現金紅利1元(含稅),共計分配11,800,000元,剩余68,468,761.10元結轉下一年度。
贊成票67,223,650股,占出席股東所持表決權的100%;反對票0股,占出席股東所持表決權的0%;棄權票0股,占出席股東所持表決權的0%。
6、審議通過了關于續聘上海眾華滬銀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贊成票67,223,650股,占出席股東所持表決權的100%;反對票0股,占出席股東所持表決權的0%;棄權票0股,占出席股東所持表決權的0%。
北京市信利律師事務所邢冬梅律師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認為華微電子2003年度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本次股東大會的議案和表決程序等事項,均符合《公司法》、《規范意見》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所通過的有關決議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吉林華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04年4月23日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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