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2004年內資股臨時股東大會于2004年4月23日(星期五)上午11:30在深圳市濱河路北5022號聯合廣場A座19樓本公司會議室召開。出席大會的內資股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268,200,000股,占內資股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88.49%,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之有關規定。公司董事、監事共10人出席了會議。
會議以特別決議案方式通過了下列議案:
授權公司董事會在取得中國有關政府機構批準后,購回不超過本公司已發行H股面值總額10%的股份,并對公司章程作出相應的修訂,以削減本公司的已注冊股本,及報有關機構備案。
1,268,200,100股同意,占出席會議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0股反對;0股棄權。
香港證券登記有限公司作為本公司認可的投票審驗人,根據收集的選票結果履行了一定的審驗程序。
本次內資股臨時股東大會由廣東君言律師事務所李建輝律師現場見證,并出具法律意見書。認為公司本次內資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本次內資股臨時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及表決結果均合法。
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簽字確認的2004年內資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廣東君言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2004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