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紡城(600790)第四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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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15日 06:11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浙江中國輕紡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八次會議于2004年4月13日上午在本公司一樓會議室召開。會議應到監事5人,實到監事4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由公司監事會主席馬寒萍女士主持,會議審議并通過了如下決議:
1、審議通過了《公司2003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2、審議通過了《公司2003年度報告正文及其摘要》; 3、審議通過了《公司2003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4、審議通過了《公司2003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5、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對公司2003年度的工作,監事會發表如下意見: 1、公司2003年度各項工作能嚴格按照《公司法》、《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進行規范運作,決策程序合法。公司繼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通過公司審計部獨立行使審計職能等,切實保護公司股東的利益。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履行職務時,沒有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也沒有損害公司或股東利益的行為。 2、公司在報告期內,公司為盡快擺脫經營不良的局面,對下屬紡織企業進行了力度較大的資產重組,在資產出售、收購和關聯交易等經營行為時,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沒有發現損害公司利益的事件,切實保護了中小股東的利益。 3、2003年度,浙江天健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出具標準無保留意見的財務報告真實、客觀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浙江中國輕紡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00四年四月十五日 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