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圖高科(600122)關于擔保訴訟進展情況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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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13日 06:12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本公司及董事會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本公司曾為江蘇省技術進出口公司(簡稱“江蘇技術”)17800萬元貸款提供擔保,南通縱橫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縱橫國際”)為上述擔保事項提供了反擔保。因江蘇技術逾期未償還貸款,由此引起了相關擔保訴訟糾紛。現將該事件進展情況再次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向南京中院起訴江蘇技術與縱橫國際的標的為17099719.87元一案(案由參見公司2003-015號公告,刊登于2003年8月6日《中國證券報》及《上海證券報》),經南京中院判決(寧民二初字[2002]第140號),判令江蘇技術向本公司賠償17099719.87元及相應利息,判令縱橫國際對江蘇技術上述還款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二分之一的賠償責任,判令江蘇技術承擔此案的訴訟費用。縱橫國際不服一審判決,向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經江蘇省高院終審裁定(蘇民二終字2004第059號),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目前法院已將縱橫國際892.13萬元執行款支付本公司。 二、2004年4月7日,本公司與縱橫國際、江蘇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簡稱“交通控股”)簽署了關于解決反擔保債務的協議書,協議書的主要內容為: 1、縱橫國際對宏圖高科反擔保責任的具體數額以法院生效判決確認的宏圖高科擔保責任為基數,縱橫國際就江蘇技術不能償付的前述擔保債務的50%予以確定。 2、交通控股同意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無條件替縱橫國際承擔對宏圖高科總額不超過6800萬元(含已經法院執行給宏圖高科的縱橫國際款項)的反擔保債務。交通控股應在2004年7月31日前償還此債務。 3、宏圖高科同意自協議簽署之日起按照前條約定的由交通控股承擔的縱橫國際之反擔保債務轉由交通控股承擔,縱橫國際對上述已經轉由交通控股承擔的反擔保債務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三、根據本公司于2003年4月9日與江蘇省文化產業發展有限公司簽署的《關于解決宏圖高科對江蘇省技術進出口公司擔保最終損失之協議書》,文化產業公司同意在伍仟萬元內承擔宏圖高科對江蘇技術擔保所造成的最終損失。(案由參見公司2003-001號公告,刊登于2003年4月12日《中國證券報》及《上海證券報》) 四、已累計用江蘇技術的出口退稅款及房產變現款償付了工商銀行貸款3434.49萬元,免除了本公司相應的擔保責任。本公司繼續與有關方面協調,加快江蘇技術相關資產的變現、清償工作。 采取上述系列措施后,預計此次擔保事件不會給本公司帶來損失。 本公司董事會將加強與各有關方面的溝通協調,爭取盡快妥善解決,切實保障公司及公司股東的利益。 備查文件目錄: 1、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蘇民二終字(2004)第059號。 2、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寧民二初字(2002)第140號。 3、宏圖高科與縱橫國際、交通控股簽署的三方協議書。 江蘇宏圖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四年四月十三日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