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雙星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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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13日 04:55 證券時報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2003年度股東大會于2004年4月10日在青島雙星工業園召開,到會股東及股東代表1
二、提案審議情況 經大會審議并以記名投票方式逐項表決,通過了如下議項: 1、以114246824股同意,0股反對,0股棄權,同意股份占有效表決股份的100%,審議通過了《公司二00三年度報告》及《報告摘要》; 2、以114246824股同意,0股反對,0股棄權,同意股份占有效表決股份的100%,審議通過了《董事會2003年度工作報告》; 3、以114246824股同意,0股反對,0股棄權,同意股份占有效表決股份的100%,審議通過了《監事會2003年度工作報告》; 4、以114246824股同意,0股反對,0股棄權,同意股份占有效表決股份的100%,審議通過了《公司2003年度財務工作報告》; 5、以114246824股同意,0股反對,0股棄權,同意股份占有效表決股份的100%,審議通過了《公司2003年度利潤分配及公積金轉增股本的議案》; 6、以114246824股同意,0股反對,0股棄權,同意股份占有效表決股份的100%,審議通過了《關于未分配利潤由新老股東共享的議案》; 7、以114246824股同意,0股反對,0股棄權,同意股份占有效表決股份的100%,審議通過了《關于續聘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報酬的議案》; 8、以114246824股同意,0股反對,0股棄權,同意股份占有效表決股份的100%,審議通過了《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公司聘請山東琴島律師事務所宋健律師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并出具了法律意見書。 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股東大會的人員資格合法有效,大會對各項議案的表決程序合法,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股東大會決議; 2、山東琴島律師事務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 董事會 二00四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