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科技(000727)第四屆董事會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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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4月06日 03:02 證券時報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第四屆董事會臨時會議于2004年4月3日上午9:00在金鷹國際商城26樓會議室召開,會議由董事長趙竟成先生主持;應到董事9人,實到董事9人;本公司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律師列席了會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有效。與會董事一致通
通過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于規范上市公司于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發[2003]56號)的規定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對《公司章程》部分條款作出修改,在原第一百三十八條款之后增加一條,作為第一百三十九條,具體內容如下: 公司對外擔保應取得董事會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或者經股東大會批準,并要求對方提供反擔保; 不得直接或間接為資產負債率超過70%的被擔保對象提供擔保; 不得因提供擔保導致其他違反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的情形。 原第一百三十九條至第二百五十三條順延至第一百四十條至第二百五十四條。 此項議案尚需2003年度股東大會審議,股東大會召開日期另行通知。 董事會 二OO四年四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