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股份(000608)公司第一大股東轉讓部分股權的提示性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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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3月31日 03:05 證券時報 | ||||||||||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負個別和連帶責任。 2004年3月30日首創置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首創置業公司”)與北京燕趙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燕趙公司”)簽定股份轉讓協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上市公司股東持股變動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和《深圳
1、首創置業公司現為本公司第一大股東,共持有本公司55,285,020股國有法人股股權,占本公司總股本的26.5%。根據簽訂的股份轉讓協議,首創置業公司將其持有本公司32,333,000股股權轉讓予燕趙公司,轉讓價格為2.93元/股,總價款為94,735,690元。 2、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后,燕趙公司將持有本公司32,333,000股股權,占本公司總股本的15.5%,成為本公司第一大股東;首創置業公司將持有本公司22,952,020股股權,占本公司總股本的11%,為本公司第三大股東。 3、本次股權轉讓尚需報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本公司董事會將按照信息披露的法律、法規的要求對此項股權轉讓事宜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同時督促轉讓雙方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董事會 2004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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