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家郎咸平建議:中國人壽應采取庭外和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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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3月30日 09:45 信息時報 | ||||||||||
◎美國法律通常向中小投資者傾斜,打贏可能性很小 ◎萬一輸了官司,賠償金額難以估量 本報訊(記者 梁暉茹) 昨日,在廣州出席首屆中國企業信用經營高峰論壇的著名經濟學家郎咸平就中國人壽在美國遭遇訴訟的事件發表了獨特的看法,他認為,中國人壽認罪
本月16日,中國人壽被告上了美國法庭,被控在募股期間沒有披露母公司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涉嫌6.52億美元的巨額財務欺詐等不利事實。面對這樁突如其來的訴訟,中國人壽表示將進行強烈抗辯,并于這一兩天內挑選一家紐約的律師事務所作為訴訟代理人,并在4月5日前正式向法院應訴。 不過,對于中國人壽的積極應訴,郎咸平認為這是國內企業不了解國際游戲規則的做法。他指出,企業遭遇這類訴訟在美國很普遍,像高盛等大公司都曾經試過,但是大多數公司的做法都是表示認罪受罰,庭外和解,力爭不上法庭。因為如果認罪受罰,公司只要交了罰款就了事,不會留下犯罪記錄,其他人也就不會再就這個問題繼續糾纏。但是一旦把官司進行到底,不僅損失大筆律師費,而且打贏的可能性很小,美國的法律通常都會向中小投資者傾斜。萬一輸了官司,麻煩就大了,所有的投資者都可以用這個理由向中國人壽索賠,到時賠償金額就難以估量,而且公司還會留下犯罪記錄。郎咸平指出,中國企業再走向世界的時候,一定不能以在國內的思維去看待國外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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