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關于做好04年第一季度季報披露工作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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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03月29日 06:22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各上市公司: 為做好2004年第一季度報告(以下簡稱本次季報)工作,根據中國證監會《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13號〈季度報告內容與格式特別規定〉》(2003年修訂)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現將本次季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中國證監會和本所關于季度報告的有關文件,按照要求編制、報送和披露本次季報。 二、本所上市公司應當在2004年4月30日前完成本次季報的披露工作。上市公司本次季報披露時間不得早于2003年年度報告的披露時間。 上市公司不能在2004年4月30日前披露本次季報的,公司應及時向本所提交書面說明,并公布未能如期披露本次季報的原因和延遲披露的最后期限。本所自2004年5月1日起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直至其公布本次季報,同時對公司及相關人員予以公開譴責。 三、為避免本次季報的披露時間過于集中,本所在上市公司預約的基礎上,根據均衡披露原則,每日最多安排50家上市公司公布季度報告。上市公司應當按照本所確定的時間,安排本次季報的編制工作,并按時披露本次季報。 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在確定的時間披露本次季報的,上市公司應當至少提前三個工作日向本所提出申請,說明提前或延期的原因及預計披露的時間,本所經審核后視具體情況進行調整。本所原則上只接受一次變更申請。 四、本次季報的財務報告可以不經審計,但中國證監會或本所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上市公司除按《季報規則》的要求編制和披露本次季報外,還應當在管理層討論與分析中按以下要求進行披露: 1.如公司在2003年度被注冊會計師出具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且涉及事項或問題尚未解決的,應當具體說明2004年第一季度對相關事項或問題的解決情況; 2.上市公司預計2004年半年度經營成果可能為虧損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大幅度變動的(一般指凈利潤與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或50%以上),應當予以警示。 經本所批準,比較基數較小的公司(一般指去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的絕對值在0.03元以下),可以豁免此項披露。 六、已發行境內上市外資股的上市公司應同時在境外披露季度報告正文。 七、上市公司應當在董事會審議通過本次季報后兩個工作日內,向本所報送下列文件: 1.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和公司蓋章的本次季報全文(包括正文和附錄); 2.經法定代表人、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總會計師(如有)、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字并蓋章的本次季度財務報告; 3.董事會決議(如董事會決議僅審議通過季度報告一項內容,可以免于公告); 4.董事會關于本次季報刊登時間、報刊名稱、申請股票停牌的書面文件; 5.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市公司應當在披露本次季報前一個交易日下午4∶30以前將上述書面文件通過自動傳真或其他方式報送至本所。 經本所登記確認后,上市公司自行在指定報刊上披露本次季報正文,同時在本所指定信息披露網站(網址為: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本次季報全文(包括正文及附錄)。上市公司上網披露的電子文件應通過本所指定信息披露網站上市公司聯絡下的文件上傳欄目上傳,如確實無法上傳,可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發送至深圳證券信息公司(郵箱為:ssi@cninfo.com.cn)。 八、上市公司季度報告編制期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涉密人員負有保密義務,在季度報告公布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季度報告內容。 九、在本次季報披露期間,上市公司應當主動密切關注本所指定網站上市公司聯絡的專題/業務指引等欄目的最新文件。 十、本所對季度報告進行事后審查,上市公司應當在收到本所審查意見后兩個工作日內就相關問題做出書面說明。如有必要,上市公司應當在收到本所審查意見的兩個工作日內在同一指定報刊及指定網站刊登補充公告。 特此通知 深圳證券交易所 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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