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貴陽3月7日電(記者黃勇徐波)貴州證監局為推進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日前出臺推動和鼓勵中小投資者推薦獨立董事提名機制等監管措施,以確保獨立董事真正發揮作用。
這些新的監管措施,首先著眼于完善獨立董事的推薦和選聘制度。在對獨立董事進行資格審查時,不僅要
對書面材料進行審核,還要對獨立董事候選人進行面談;推動和鼓勵中小投資者推薦獨立董事提名機制,中小投資者提出的符合條件的獨立董事候選人,必須提交股東大會討論,沒有正當理由上市公司不得否決。
其次,強化獨立董事工作保障制度。上市公司必須滿足獨立董事對公司經營管理提出的知情要求,不得故意不及時提供相關信息或提供虛假信息;建立各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獨立意見檔案庫,通過各種措施核實上市公司對獨立董事提出的不同意見的處理結果。
第三,建立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的聯系制度。在日常監管中,發現上市公司存在較為嚴重的違法問題,將向獨立董事進行有關調查;上市公司整改不力,或管理層向董事會隱瞞實情而造成董事失察、疏于履行職責時,敦促獨立董事行使特別職權,提議召開公司董事會。聯系形式包括約見獨立董事談話、向獨立董事發監管函、向獨立董事送達并由其向公司董事會宣讀監管部門的監管文件、調查獨立董事履行職責情況等。
貴州證監局負責人鄒建平強調,若上市公司違反上述有關規定,監管局將對其采取相應的處罰措施,以確保獨立董事真正能有聲音可發、有意見能表、有事情要做、有責任要負。
2004年初,貴州證監局對轄區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運行情況進行問卷調查,發現獨立董事制度總體運行良好,多數獨立董事發揮了監督、顧問和橋梁作用,促進了公司的規范運作。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比如獨立性不強,知情權不能確保,對公司投入的時間和精力有限,不能熟練把握上市公司運作的規則,對公司管理缺乏經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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