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審委工作細則出臺 該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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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12月12日 07:33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北京消息 為確保發審委制度改革的基本精神能夠在日常具體工作中得到充分體現,中國證監會根據《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制定并于昨天發布了《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工作細則》,就發審委會議前的準備工作、發審委會議的規程、發審委會議后相關事項的處理規則、發審委會議紀律等作出更加細致的規定。
該工作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4月4日發布的《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工作程序執行指導意見》和2002年7月18日發布的《關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股票發行審核委員會工作程序執行指導意見>的補充通知》同時廢止。 (記者林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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