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行、基金再“交手” 基金建議發行次級金融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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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12月03日 07:12 證券日報 | ||
本報記者 徐建民 日前,招商銀行行長馬蔚華就擬發100億可轉債事宜,再次到基金公司與“反對派”進行溝通。據悉,基金經理沒有退讓,再次提出發行次級金融債的建議。而招商銀行卻認為,發行次級金融債沒有可操作性,因為目前我國還沒有相應的法規條例規范。 商業銀行究竟能不能發次級金融債?怎樣發?記者就此采訪了招商銀行次級金融債方案設計參與者——世紀證券高級研究員李文。 李文認為,政策對商業銀行發行金融債并沒有禁止,只是沒有出臺具有可操作性的相關規定。自《商業銀行法》頒布實施以來,國內有關部門還未正式出臺任何操作性細則,這直接導致了銀行即使想發長期次級債券,但因無規章制度或無先例而作罷。不久前,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結合巴塞爾新資本協議,銀監會起草了我國新的《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管理辦法》,預計將于今年年底出臺。估計《辦法》與國際慣例接軌的可能性非常大。也就是說,未來核心資本包括實收資本或普通股、資本公積、盈余公積和未分配利潤;附屬資本包括重估儲備、一般準備、優先股、可轉換債券和長期次級債券。在這些規定中,重要的變化之一是,隨著《辦法》的實施,國內商業銀行或已上市銀行增加了一條融資渠道,即發行長期次級債券。 李文明確表示,如果商業銀行可以發行次級金融債,那么招商銀行因擬發100億可轉債所帶來的尷尬也許完全可以避免。 國內上市銀行正處于高速增長之中,這也使資本充足率迅速下降。因此,李文建議,投資者對上市銀行再融資也應理解。同時,考慮到國內資本市場的現實,在允許發行長期次級債券之前,各上市銀行應在利潤資本化和再融資之間做出妥善安排。 實際上,上市銀行的利潤是很可觀的。如招商銀行2003年全年的凈利潤可能達到22億元,2004年有可能達到27億元,這些利潤是補充資本的首選。但利潤是否用作資本,則取決于董事會、股東大會的抉擇,確切地說,取決于大股東的抉擇。李文認為,在允許發行長期次級債券后,各上市銀行應在股權融資、混合型資本工具(可轉換債券)、債券融資方面做出合理的權衡。 □資料鏈接□ 長期次級債券與可轉債的主要區別:首先,長期次級債券基本是純債券,它不能轉換為公司的股份,而可轉換債券則是兼有債券與股票特性的混合型證券,在轉股期限內,其持有人可以將可轉換債券轉換為股票,當然也可以不轉,或始終不轉。其次,從票面利率角度看,可轉換債券由于含有轉股的選擇權,發行利率自然低一些。而長期次級債券一方面沒有轉股的選擇權,另一方面它是次級債券,因此,其利率應該高于存款利率。 相同之處:均可以計入銀行的附屬資本。按《巴塞爾協議》,二者在規定的比例范圍內,均可以用于充實銀行的資本;公司破產清算時,長期次級債券和可轉換債券的索償權排在存款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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