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消息 在21日召開的深圳證券經營機構監管工作會議上,深圳證管辦主任張云東要求各機構要把誠信教育和建設作為一項至關重要的基礎工作來抓。
據了解,深圳證管辦將積極采取措施,促使轄區證券經營機構形成一種誠信機制和文化氛圍,將誠信建設貫穿到機構經營和管理的各個環節,建立從業人員、客戶信用檔案和信用網絡。對此,深圳證管辦有針對性地提出了5條具體誠信標準。
第一,在證券發行及承銷業務中,不僅要對發行人履行誠信責任,為發行人融資活動提供服務,而且還要對證券市場投資者負有誠信責任,堅決抵制招股說明書等信息披露文件的虛假、嚴重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等損害投資者利益的行為。
第二,在經紀業務中,要樹立客戶服務意識,誠懇地為投資者提供各種服務。嚴禁泄露客戶資料、嚴禁挪用客戶保證金和證券,嚴禁散布虛假信息,嚴禁采用多種手段給予客戶非法融資或變相融資。堅決不為任何違法違規行為提供配合或方便。
第三,在自營業務和受托資產管理業務中,應嚴格按公司或客戶指令運作、誠實履行被委托人的各項職責、維護委托人的利益、嚴禁違規和擅自越權操作、嚴禁制造虛假信息、嚴禁利用工作之便以權謀私等。
第四,在證券投資咨詢工作中,投資咨詢人員要保持良好的職業操守,堅持以事實為依據,公正客觀、及時有效地為投資者提供咨詢意見,禁止任何沒有從業資格的無牌人員違規開展證券投資咨詢業務。堅決反對信口開河、弄虛作假、坑害投資者的有損公司和自我形象的種種不良行為。
第五,基金公司的信用關系著自身命運,對整個股市發展也有很大影響。基金公司要高度重視信用建設,把信用以制度的形式貫徹到業務的各個環節。要對國內外業內同行使基金業蒙羞的行為引以為戒,高度警惕,防患于未然。
(記者殷占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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