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規劃委李青原:解決股權分置是突破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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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11月19日 07:56 證券日報 | ||
與會者一致認為,要設立對流通股股東補償機制,切實保證流通股股東不受損害;非流通股轉讓要遵循市場競價原則;對全流通問題,可授權證監會先行試點 本報訊(記者 秦煒)昨日,在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主辦,華夏基金公司、長盛基金公司協辦的“股權分置與證券市場規范發展座談會”上,中國證監會規劃委主任李青原表示,解決股權分置問題是證券市場規范發展的突破點。在解決股權分置問題的過程中 與會者一致認為,要設立對流通股股東補償的機制,切實保證流通股股東不受損害;非流通股轉讓要遵循市場競價原則;對全流通問題,可授權中國證監會先行試點。 與會專家一致認為,實現全流通需要一個很長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需要一個過渡性的制度安排,在這個過渡期要實行類別股東決策機制,讓流通股股東在上市公司重大決策中享有充分的否決權,上市公司所有重大的投資、融資、合作、分紅等措施,都需經過所有流通股東的過半數通過,未獲流通股東同意的方案,不得付諸實施。這將有利于改善目前流通股東在參與上市公司重大事項決策過程中的弱勢地位。在全流通方案設計過程中,應該將上市公司內部股權激勵機制與其結合起來考慮,這將有利于問題的解決。各種綜合配套措施也要跟上,比如要打開各種資金入市渠道,同時要打開金融產品創新的渠道。 有專家指出,全流通方案設計,應公開集中全社會的智慧,這比起幾個部門,幾個人關起門來制定方案,更能尋找到貼近市場,讓市場滿意的解決方案,而且關起門來搞方案,稍有走漏消息,形成不必要的猜疑,反到對市場非常不利。 另有專家認為,股權分置是我國從計劃體制向市場體制轉軌過程中的問題,它目前是證券市場中重要的影響因素,但不是唯一因素。更深層的因素是要改變證券市場在股票與資金的供給上,對于上市公司是一個賣方市場的格局,以及與之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設計。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長夏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學術委員會副主任王慧炯、著名學者全國人大財經委投資基金法起草工作組首任組長王連洲、銀河證券公司總裁朱利、經濟學家燕京華僑大學校長華生、中國社會科學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長王國剛、華夏基金管理公司董事長凌新源、中國證監會規劃委主任李青原、長盛基金管理公司總經理蔣月勤、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與管理研究所黨委書記、副所長李保民等參加了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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