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新聞 體育 娛樂 游戲 郵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天氣 答疑 導航
新浪首頁 > 財經縱橫 > 證券要聞 > 招行百億轉債風波 > 正文
 
法學專家鄭鈜認為:招行根本不具有發債資格

http://whmsebhyy.com 2003年10月21日 10:16 證券日報

  本報記者 聶志璽

  在發債議案被強行通過后,機構聯盟發表聲明,表示將保留通過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權利。那么,機構聯盟如果訴諸法律手段,有什么訴訟依據呢?

  四川社科院法學所鄭鈜表示,基金此次盡管開始意識到法律的重要,但并沒有找到最
合適的法律依據。

  “招行發的是可轉債,基金引用的《關于上市公司增發新股有關條件的通知》第5條并不適用,因此招行輕而易舉地就避開了這一質詢。此次事件,最核心的問題是招行發債的額度,和招行做為銀行是否夠資格發債。”

  鄭鈜表示,關于額度問題,公司法第161條規定的發行公司債券條件之一是:“……(二)累計債券總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額的40%……”然而在1997年頒布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第9條中改為:“……(三)累計債券余額不超過公司凈資產的40%……”盡管這一改動只有一字之差,足以造成理解上的歧義。理論界多數意見認為,《暫行辦法》里的“余額”指的是發行債券之后。但2002年1月28日,中國證監會發布的《關于做好上市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中規定,“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前,累計債券余額不能高于公司凈資產額的40%;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后,累計債券余額不得高于公司凈資產額的80%。”《通知》出臺后,上市公司紛紛擴大可轉債融資額,屢有越過《公司法》劃定的40%“安全線”之舉。

  鄭鈜認為,“從我國目前的情況來看,《公司法》規定40%內不但有合法性,也仍然有合理性。上限定到80%,如果發債的是大盤股,一家對證券市場的影響就很大。《公司法》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國證監會做為行政部門,沒有修改《公司法》的權力,在其部門規章也不能違反《公司法》”。

  “畢竟有證監會的《通知》在前,招商銀行發行超過凈資產額40%的債券額度還不能完全說是違法,只能說程序不正當。”鄭鈜稱,“更重要的一個問題是招行根本不應該具有發債資格。”

  “《暫行辦法》第9條還有一條強制性規定:‘……(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后,資產負債率不高于70%……’按照招行今年中報,其資產負責率達到96.1%,這也是銀行業的特點。招行還有今年年初發債的民生銀行,完全是在硬闖可轉債大門。”

  “一些頒布時間較早的法律法規的確有可能不適應新形勢的條款,但既然我們是依法治國,就應該按已經存在的法律法規制定的規則來行事;即使有不適應的條款,也應該通過立法程序進行修改后再來改變,而不能以人的意志去尋求突破。法律的制定不是以一個主體來制定的,在應用時也不能以一個主體來進行判斷。






評論】【談股論金】【推薦】【 】【打印】【關閉

     網絡調查贏取豐厚大獎
激情為你燃燒 就等你哦!

  注冊新浪9M全免費郵箱
  新浪二手市場重新開張
  星色娛樂隨心點,華納巨星逐個看!訂娛樂新聞送華納群星演唱會票
  好消息-新東方新概念送教材! 學會哇啦哇啦說地道英語 考研&MBA沖刺早準備



新 聞 查 詢
關鍵詞一
關鍵詞二


search 攝像機 減肥 停電裝備
 
新浪精彩短信
兩性學堂
激情燃燒柔情縈繞
和愛人一起迷醉…
非常笑話
非常笑話樂趣無窮釋放壓力倍感輕松
圖片
鈴聲
·[范瑋琪] 那些花兒
·[和 弦] 同桌的你
·鳥啼鈴語 蟋蟀鈴聲
鈴聲搜索


企 業 服 務


新浪泰寧站隆重開通
開家飾品店年利幾十萬
中醫根治乙肝獲新突破
發傳真?你落伍了!


分 類 信 息
北交大MBA直通車(京)
分類特惠廣告搶購
到國外去上學(豫)
企業“零”成本推廣
黃岡中學誠征代理
分類信息刊登熱線>>


新浪網財經縱橫網友意見留言板 電話:010-82628888-5173   歡迎批評指正
新浪簡介 | About Sina | 廣告服務 | 招聘信息 | 網站律師 | SINA English | 會員注冊 | 產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3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 新浪網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網絡帶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