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能源原董事長勞德容認罪 涉案超6000萬元(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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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9月24日 07:21 北京青年報 | |
被控受賄等四項罪名涉案金額超6000萬以自首和立功請求從寬處理 臉譜 1943年10月出生的勞德容是廣西靈山縣人,大學畢業后于1965年8月參加工作,1981年11月入黨,1991年2月調任深圳市政府能源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1994年3月任深圳市能源總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1997年后任深圳市能源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去年9月28日因涉嫌嚴重經濟犯罪而被“雙規”。 懺悔 因以權謀私貪污受賄而站在法庭被告席上的勞德容“落馬”在即將功成身退的59歲這一年。她在“懺悔書”里寫道: “希望自己倒下去的案例能喚起更多人的清醒,提醒他們遵紀守法,從我身上吸取教訓。” “錯誤地認為自己是當家人,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吃點拿點沒有什么”。 “我多想以自己慘痛的教訓向人們特別是國企領導人告誡,法律是人們在社會上工作、生活、生存須臾不可離開的行動準繩,無論是誰,違犯了它,誰就會碰得頭破血流。” 據新華社 經過近一年在深圳市第三看守所的監管生活,昨日,原深圳能源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黨委書記勞德容平靜地坐在了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被告席上。三個小時的庭審顯得波瀾不驚,對檢察機關指控的受賄、挪用公款、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四項罪名,勞德容當庭全部承認。 繞過招投標“一把手”直接拍板 據《廣州日報》報道,公訴人稱,1994年至2002年間,勞德容利用其任深圳市能源總公司總經理、深圳市能源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深圳市西部電力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職務便利,在工程承包、項目轉讓和計劃外煤炭采購等業務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的巨額錢款,合計人民幣7781299.8元、港幣50萬元、美元13.9萬元。 針對公訴人質問,勞德容承認清楚重大工程需經招投標這一程序。但1995年能源集團因 業務發展需要決定在廣西欽州建造大型油氣庫和油碼頭工程時,對這一工程造價高達人民幣2.1億元的重大工程,勞德容利用職務之便,未經任何招投標程序,個人拍板決定將該工程交由廣西地礦建設工程發展中心承包。為對勞德容表示感謝,該中心負責人勞平凡分別在1997年春節前、1998年春節前和1999年春節前三次到深圳勞德容的家中,賄送給勞德容共計人民幣220萬元、美元9.9萬元。 勞德容說,1999年下半年,由于深圳市紀委正在調查能源集團建造欽州油氣庫工程中的違紀問題,因擔心自己收受賄賂的事情敗露,在其家中退還給了勞平凡美元9萬元、港幣10萬元、人民幣10萬元。余下部分,因勞平凡不能平賬,沒有歸還。 挪用公款香港開公司“謀取私利” 對公訴人所指控的挪用公款港幣500萬元、人民幣800萬元,勞德容全部承認。 1994年4月,勞德容與時任能源集團財務部長的簡基遙(另案處理)、香港潤和發展有限公司老板葉建南三人在香港注冊成立了銀添國際有限公司,其中勞德容注冊占有30%股份。由于銀添公司需要經營周轉資金,1994年7月16日、9月14日,由被告人勞德容個人決定、簡基遙具體辦理,將能源集團應收香港某電力(中國)有限公司的購煤款港幣400萬元和能源集團應付香港某公司的電費款港幣100萬元中轉至銀添公司用于經營活動。 對于開公司的目的,勞德容在庭上承認,是“為謀取私利”。 對兒子的公司,勞德容同樣“盡心盡力”。1995年3月2日,勞德容利用其擔任西部電廠董事長的職務便利,指令西部電廠財務部負責人王某從西部電廠的賬戶中轉款人民幣100萬元到深圳市賽亞美術裝潢廣告有限公司在廣東發展銀行振華路支行開戶的賬號上,用于其子郅偉成立該公司的注冊驗資。1995年8月2日賽亞公司將上述人民幣100萬元轉賬還回西部電廠。 濫用職權令能源集團損失2200萬 公訴人查明,1997年5月28日,勞德容不經任何程序,嚴重違反能源集團的財務管理規定,個人擅自決定將能源集團公款港幣2200萬元借給香港天來國際金融投資有限公司使用,期限三個月。到期后,該公司總經理廖自強下落不明,致使該筆借款至今無法收回,給能源集團造成重大損失。 檢察機關現已查證勞德容的個人全部財產共計人民幣37545057.22元、港幣5449758.14元、美元9萬元,減去已查明的勞德容涉嫌受賄實際取得的贓款以及已認定的勞德容的違紀所得,余額仍與勞德容的合法收入有巨大差額。差額總計人民幣10780109.42元,港幣4617758.14元,美元4.1萬元。勞德容對上述巨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合法。 以自首和檢舉他人請求從寬處罰 年薪百萬卻依然將手伸向了國有資產,勞德容在自我辯護時表達了深深的悔悟。“我已經59歲了,想在退休前為自己、為家庭再找一些機會。而且,與同時期創業的私營企業家比,我總是心理不平衡,覺得自己付出太多,得到太少。”勞德容自我剖析說,她是理工科出身,法制觀念非常淡薄。挪用公款時,勞德容只是簡單想到暫時用一下沒關系。收受個體戶好處費時,覺得這是他們自愿給的,是他們從自己的利潤中分配出來的,沒意識到已觸犯了法律。 勞德容的辯護律師請求法院能從寬處理,因為勞德容具有自首和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的重大立功表現。講到“失去自由的日子非常難熬”時勞德容已是淚流滿面,這位昔日擁有80多項榮譽,曾是全國優秀女企業家,將能源集團發展為總資產140億、凈資產80余億的“女強人”,現在用自己的經歷一再告誡國企領導要“干凈做事,清白做人”。 攝影報道/潘銀燕 孔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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