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法》修改基調已定 變法工作進入實質階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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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8月26日 08:59 證券日報 | |||
本報記者乾弘 《證券法》修改工作自今年6月份正式啟動以來,起草小組已經舉行了兩次全體會議。昨日,由立法和監管部門、法律專家參加的“《證券法》修訂研討會”在北京舉行,這些都表明《證券法》修改進入實質階段。 近期,全國人大關于證券法的修訂工作受到業界的廣泛關注,有關部門的調查研究、征求意見、理論探討活動也緊鑼密鼓地展開。據悉,起草組將在近期內拿出《證券法》修改草稿,征求意見后,提交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全體會議審議。如獲通過,按照立法程序,將在今年12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審。如果順利的話,修改后的《證券法》有望在明年出臺。 據了解,本次《證券法》的修訂工作,有關部門將“審時度勢”,力求實效。對那些比較重要、意見又比較一致的問題,力爭在本次修改中得到體現。對那些爭論較大、修改條件不成熟的,將暫時擱置。 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證券法》修改起草領導小組組長周正慶表示,本次《證券法》的修訂主要涉及三類問題,第一類是有些條文必須修改,大家在認識上也基本一致,爭議不大。比如,《證券法》規定,客戶開立賬戶,必須具有中國公民身份或者中國法人資格。但QFII現進入中國A股的基金并不在中國注冊。在進入修改階段,這些條文就可以先納入修改范圍。第二類是有些條文需要修改,但在如何修改、如何表述問題上大家還有不同意見,甚至分歧較大。對于這些問題,就要進一步征求意見,在此過程中進一步統一認識。第三類是可能需要修改,但現在還不具備條件的。另外,有些問題可改可不改,此次就不一定要修改。 專家認為,本次《證券法》大改的可能性不大。周正慶表示,面對現行《證券法》存在的各類問題,不要希望能夠一次解決,而必須抓住主要矛盾、主要問題,把急需解決的問題解決好。他認為,有些問題如開展衍生工具、期貨交易、融資融券等,都很重要。但明確寫進法律條文,可能還有難度。因此,可以只在法律語言上為它們留下空間,為以后開展這些業務創造條件。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成思危近日也表示,此次修改《證券法》要達到兩個目的:一是有利于促進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要在發展中解決證券市場的問題;第二在監管上要改進監管方法提高監管水平有效地保障市場的公平和公正提高市場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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