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報訊(記者 康海峰 張斌;通訊員 郭衛群 劉麗)昨天,深圳市檢察院發布了最新消息:勞德容特大經濟犯罪案件的查辦進程已偵查終結,并于7月底移送刑檢部門審查起訴。據悉,按照市檢察院偵查部門所查證的犯罪事實,勞德容將面臨涉嫌受賄、挪用公款及巨款財產來源不明3項罪名的指控,其子郅瑋因涉嫌共同受賄,也被同案移送起訴。
原深圳市能源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勞德容(正局級)經濟犯罪案,是中紀委
交辦和重點督辦案件。深圳市檢察院偵查部門于2002年10月8日以涉嫌挪用公款對勞德容立案偵查,于2003年1月10日對勞德容執行逮捕。
2003年7月,該案偵查終結,檢察機關偵查部門不僅查出了犯罪嫌疑人勞德容在擔任能源集團負責人期間,利用其職權、職務和地位,在能源集團的工程承包、項目轉讓和煤炭采購等業務過程中,大肆收受賄賂、挪用公款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犯罪事實,并且還查出了勞德容之子郅瑋共同受賄、原深圳市能源集團總工程師金某(副局級)涉嫌受賄、原市能源環保公司總經理梁某(正處級)涉嫌受賄、原西部電力開發公司財務部長王某(科級)涉嫌貪污等多宗經濟犯罪案件。通過辦案,為國家和企業直接挽回經濟損失6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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