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人士認為:基金結算新模式不影響二級市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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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7月30日 09:33 證券日報 | ||||
8月4日,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將進行證券投資基金結算模式的轉換,現行的以基金名義進行結算的模式將轉變為以托管銀行名義對基金資產進行登記與清算 本報訊(記者 張亮)8月4日,證券投資基金結算將啟用新的結算模式,業內人士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普遍認為,這一變革將加大托管行的責任和風險,但對基金公司的資金運作沒有直接影響,因而對二級市場影響不大。 我國規范的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產生至今,托管人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開立的各類賬戶均是以基金名義開立。而契約型基金本身并不是一個法人,所以有關部門要求改變現有的基金結算模式,“要求托管人應當代表基金,以托管人的名義開立資金結算賬戶,代理基金的資金結算業務。”業內人士認為,改變基金結算模式的原因和依據大致有三條:一是現行基金結算模式下法律責任難以界定;二是現行的基金結算模式與證券法人結算制度相矛盾;三是現行的基金結算模式與國際通行做法不一致。因此,從制度協調及長遠發展的角度來看,這項改革勢在必行。 據了解,在基金結算模式改變前,托管人的主要職責是資產保管、資金清算、交易監督、資產核算與估值。其中,資產的安全保管是基金托管人最基本的職責。但在實際運作中,真正在托管人控制之下并由托管人保管的資產,只有“銀行存款”狀態下的現金資產,而以基金名義開立在登記結算公司的證券資產和清算保證金存款則并非處于托管人的完全控制之下。因為證券資產的買賣指令由基金管理人發出,托管人事后才知悉,且場內交易在清算保證金賬戶有足夠清算資金的情況下是無條件清算的。因此,銀河證券基金評價中心副經理杜書明認為,基金結算新模式的推行將加大托管行的責任和風險,也將使托管行對基金的監控更加直接。 有業內人士分析指出,即將開始的基金結算模式的轉變能否成功,尚需取決于基金透支問題的妥善解決。在現行結算模式下,單只基金透支,登記結算公司采取計收罰息、凍結直至強行處分基金名下的證券資產解決基金的透支資金。而在新的結算模式下,一旦出現了透支,將由托管人對透支進行結算,并承擔相應的責任,然后再按照與管理人的協議,向管理人追索。但是,在目前禁止商業銀行向基金融資的政策管理下,托管人一旦因基金透支發生墊款,將會因涉嫌違規而受到銀監會的處罰,甚至會受到取消托管資格的懲罰。 多家銀行基金托管部有關人士均不愿就此問題正面作答。而多家基金管理公司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實際上基金透支的情況寥寥無幾,這對托管行在基金結算新模式下的運作并不構成太大壓力,他們面臨的最大壓力應該是對新的工作流程有一個適應過程。他們認為,這一變革屬于正常的技術調整,對基金公司的資金運作沒有直接影響,當然也就對二級市場不會有太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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