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加工貿易項目審批程序簡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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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7月08日 04:05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北京消息 日前,商務部、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了關于簡化境外加工貿易項目審批程序和下放權限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表明,中方投資額在300萬美元以下(含300萬美元)的境外加工貿易項目,由投資主體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外經貿主管部門(含新疆建設兵團外經貿局)核準。中方投資額在300萬美元以上的境外加工貿易項目,由地方主管部門報商務部核準。上海證券報 記者 盧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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