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業協會通知股份轉讓公司應按時披露半年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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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7月03日 08:33 全景網絡證券時報 | ||
本報北京電(記者 李巧寧) 為做好股份轉讓公司2003年半年度報告披露工作,中國證券業協會昨日發布了有關通知。通知明確,股份轉讓公司應于8月31日前完成半年度報告的編制、報送及披露工作;如預計不能如期披露,主辦券商應要求股份轉讓公司在8月20日前提交書面說明,并公布延期披露半年度報告的原因及最后期限;主辦券商應自9月1日起對其股票實施暫停轉讓。 通知指出,股份轉讓公司半年度報告應第一時間在“代辦股份轉讓信息披露平臺”以及其主辦券商的網站披露。主辦券商應關注股份轉讓公司半年度報告的編制進度,如預計股份轉讓公司不能如期披露半年度報告,主辦券商應要求公司提交有關書面說明,并自9月1日起對其股票實施暫停轉讓。暫停轉讓2個月后,股份轉讓公司仍未披露半年度報告的,主辦券商應對股份轉讓公司及相關人員予以公開批評,并發布風險警示公告。公告后恢復其股份轉讓。 通知明確,在所主辦的股份轉讓公司半年度報告披露后的10個工作日內,主辦券商應發布對該半年度報告的分析報告,客觀地向投資者揭示風險。 就披露內容,通知明確,股份轉讓公司預計2003年1-9月的凈利潤可能為虧損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大幅度變動(一般指凈利潤或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與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的,應在“管理層討論與分析”中予以警示;股份轉讓公司在披露2003年半年度報告前發現半年度凈利潤為負,或者與上年同期相比發生上升或下降50%以上的大幅度變動情形,但未在2003年第一季度季報或其后的公告中進行業績警示,或業績警示與實際情況不符的,應當在第一時間內作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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