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征求意見欲加強對上市保薦人監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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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6月02日 13:17 粵港信息日報 | ||
柴京 香港監管方高層人士上周五稱,他們將就是否應加強對首次公開募股公司的上市保薦人的管理一事,征求市場的意見。 新的規定將包括擬定一份名單,規定只有名單上的投資銀行才能擔任首次公開募股公 首次公開募股公司的保薦人和牽頭承銷商還須在上市公司的募股說明書中就其所作的盡職調查進行詳細陳述。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香港證監會)企業融資部執行董事歐達禮說,鑒于近年來的公司丑聞,保薦人在首次公開募股當中所扮演的角色已受到更多的關注。 他說,人們意識到,一些保薦人并沒有真正履行所應盡到的責任,這就使那些投入必要的資源和進行了盡職調查的保薦人面臨不公平的競爭環境。 如果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和香港證監會的提議被采納,上市規則將要求保薦人和獨立的財務顧問遵守一套新的行為準則。 擔任上市保薦人的公司中不遵守行為準則的個人將被打入另冊,他們的名單將公布在交易所的網站上。 歐達禮表示,在最嚴重的情況下,一些擔任保薦人的公司將被吊銷牌照。 符合如下條件的實體才能擔任保薦人:必須是企業實體;員工應當依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獲得特許;必須符合最低的資本金要求并至少具有四家符合條件的主管;并應愿意協助香港交易所進行調查。 征求意見期自上周五開始,至7月31日截止。預計香港交易所和香港證監會將在10月底公布最后的結果,并在年底之前公布對上市規則的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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