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QFII拿到牌照 瑞士銀行、野村證券先拔頭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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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5月27日 06:43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瑞士銀行、野村證券獲中國證監會批準,成為首批取得證券投資業務許可證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其它境外機構QFII資格申請材料正在審理中 北京消息 記者從中國證監會獲悉,瑞士銀行有限公司、野村證券株式會社日前已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成為首批取得證券投資業務許可證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其它境外機構QFII資格申請材料正在審理中。 根據《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申請合格投資者資格,應當具備下列條件:財務穩健,資信良好,達到中國證監會規定的資產規模等條件,風險監控指標符合所在國家或者地區法律的規定和證券監管機構的要求;申請人的從業人員符合所在國家或者地區的有關從業資格的要求;有健全的治理結構和完善的內控制度,經營行為規范,近三年未受到所在國家或者地區監管機構的重大處罰;申請人所在國家或者地區有完善的法律和監管制度,其證券監管機構已與中國證監會簽訂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并保持著有效的監管合作關系等。 申請人在取得證券投資業務許可證后,應當通過托管人向國家外匯局申請投資額度。國家外匯局自收到完整的申請文件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或者不批準的決定。 根據有關規定,合格投資者在經批準的投資額度內,可以投資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除境內上市外資股以外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國債;在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可轉換債券和企業債券以及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金融工具。單個合格投資者對單個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不超過該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十;所有合格投資者對單個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總和,不超過該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 (上海證券報記者 林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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