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傭金最低標準 非現場交易不低于0.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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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5月22日 08:14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長沙消息 從6月1日起,長沙地區證券營業部的傭金最低標準一律為:現場交易不低于0.28%,非現場交易不低于0.22% 據悉,從6月1日起,湖南省長沙地區證券營業部的傭金最低標準一律為:現場交易不低于0.28%,非現場交易不低于0.22%,上述標準均包括代收的證券交易監管費和證券交易所手續費。 湖南省證券業協會副理事長、秘書長丁小平告訴記者,各券商若能嚴格執行這一標準,將使得長沙地區傭金價格戰愈演愈烈的局面有所改變。 據了解,自實行證券交易傭金浮動制后,長沙地區部分券商競相采取低傭金的做法,在各營業部之間挖客戶,一定程度上造成市場秩序的混亂;互相壓價,也成為了導致當地證券業全行業虧損的重要原因;長沙市區新營業部一開張,首先打出的就是低傭金甚至"零傭金"的招牌,表面看這樣做對投資者有利,實際上產生了許多潛在的風險,影響了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以至于地區內絕大部分券商強烈要求商議一個傭金最低標準,以避免市場的惡性競爭,維護證券市場的正常秩序,共渡難關,促進市場的良性發展。 5月20日,長沙市區所有證券營業部的負責人簽署了《長沙證券行業交易傭金自律協議》,券商們自愿通過了區內最低的傭金標準。 對于違反協議的券商,參會人員同意進行相應處罰,并請湖南省證券業協會從中進行協調、監督,同時建議證券監管部門把違反承諾的行為記入該券商的誠信檔案,并向市場提示這一券商存在的誠信風險。 (記者趙碧君/通訊員馬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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