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強聯手演繹股市第一案例 要約收購南鋼股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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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4月10日 08:12 中華工商時報 | ||
記者 王志新 9日北京報道 9日,南鋼股份發布了持股變動報告書和要約收購報告書摘要,雖然此次要約收購須經證監會批準方可履行,但是我國證券市場的首例要約收購案“花”落南鋼已成定局。 雖然要約收購被普遍認為存在一定風險,但收購方南鋼聯合對此次收購仿佛已經胸有 根據2002年12月1日開始實行的《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購人可以向中國證監會提出豁免申請:(一)上市公司股份轉讓在受同一實際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體之間進行,股份轉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化,且受讓人承諾履行發起人義務的;(二)上市公司面臨嚴重財務困難,收購人為挽救該公司而進行收購,且提出切實可行的重組方案的;(三)上市公司根據股東大會決議發行新股,導致收購人持有、控制該公司股份比例超過30%的;(四)基于法院裁決申請辦理股份轉讓手續,導致收購人持有、控制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超過30%的;(五)中國證監會為適應證券市場發展變化和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需要而認定的其他情形。由于南鋼聯合的本次收購均不滿足以上條件,而未被豁免。 今年3月12日,南鋼股份控股股東南鋼集團公司,與復星集團公司、復星產業投資、廣信科技共同簽署合資經營合同,決定設立注冊資本為27.5億元的南鋼聯合有限公司。其中,南鋼集團以其持有的南鋼股份國有股35760萬股(占總股本的70.95%)及其他部分資產、負債合計11億元出資,占注冊資本的40%;后三者的實際控制人是以郭廣昌為首的四個自然人。3月27日,財政部批準了南鋼集團公司以其持有的南鋼國有股份出資成立南鋼聯合。 4月7日,南鋼聯合股東會通過決議,同意接受增資,鑒于接受南鋼集團這樣投入實質構成了上市公司收購行為,且收購的股份超過南鋼股份已發行總股本的30%,依法已觸發要約收購義務。所以南鋼聯合將根據有關規定履行要約收購義務,向南鋼股份法人股和流通股股東發出全面收購要約。 根據《證券法》和中國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規定,收購人持有、控制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的30%時,繼續進行收購的,應以要約收購方式向該公司的所有股東發出收購其持有的全部股份的要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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