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取消27項行政審批 包括暫停或恢復上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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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4月02日 07:03 證券日報 | ||
不再審批證券交易所暫停或恢復上市證券的交易備案和批準,同時將加強對證券交易所停牌、復牌工作的檢查 改變7項行政審批項目的管理方式,分別移交給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期貨業協會行使自律管理 將根據審慎監管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對投資者的保護和有關業務活動的監督和管理 本報訊(記者 于海濤)中國證監會日前發布取消第二批行政審批項目及改變部分行政審批項目管理方式的通告,同時就做好相關工作發出通知。 通知說,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不再受理當事人依據被取消行政審批項目提起的有關申請,已經受理的不再審批。同時要求做好與被取消行政審批項目有關的后續管理方式和銜接工作。 通知列出了被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名稱及后續管理和工作銜接。如證監會不再審批證券交易所暫停或恢復上市證券的交易備案和批準,同時將加強對證券交易所停牌、復牌工作的檢查;證券交易所會員大會全部文件及有關情況應當在大會結束后十個工作日內向證監會報告;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與證券交易所簽訂或修改的業務協議應當向證監會報告;證券登記結算機構制定的內部管理制度及風險控制制度應當向證監會報告;證券交易所為非本所上市的交易品種提供服務,證券交易所應當將有關情況向證監會報告;關于進入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的證券公司推薦,證券公司可自行向中國人民銀行或其他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中國人民銀行或其他主管機關需要證監會出具意見時,證監會將予以配合。 有關基金、期貨的審批項目取消后的后續管理方式和銜接工作包括: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向證監會報告其高級管理人員、基金經理在非經營性機構的兼職情況;基金管理公司和基金托管部的總經理助理、部門經理的任免情況應當在報送基金監管數據庫信息時一并報告;基金管理公司在境內設立辦事處后,應當在十五個工作日內書面報告證監會,內容包括辦事處的設立時間、地點、負責人員及聯系方式;辦事處的行為由基金管理公司負責,作為證監會對基金管理公司監管的一部分內容;證監會不再審批期貨投資咨詢機構設立,僅核準期貨投資咨詢機構的期貨投資咨詢業務資格,并頒發《期貨投資咨詢業務資格許可證》。擬申請期貨投資咨詢業務資格的機構,其從業人員須先取得中國期貨業協會頒發的期貨投資咨詢執業資格證書。 證監會不再審批的行政審批項目包括:上市協議備案、證券公司籌建驗收、境內非證券類機構在境外設立證券類機構審批、中國律師出具的關于涉及境內權益的境外公司在境外發行股票和上市的法律意見書審閱、可轉換公司債券上市協議備案。 中國證監會決定改變7項行政審批項目的管理方式,分別是:“證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核準”、“證券投資咨詢從業人員執業資格核準”、“股票承銷商材料備案”、“基金從業人員資格審核”、“期貨從業人員資格核準”、“期貨經紀合同文本核準”及“期貨投資咨詢人員從業資格核準”。上述7項行政審批項目分別移交給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期貨業協會行使自律管理。 通知指出,第二批行政審批項目取消及部分行政審批項目改變管理方式后,中國證監會將根據審慎監管的原則,通過制定管理規范和標準,完善監管手段,加大事中檢查、事后稽查處罰力度等措施,進一步加強對投資者的保護和有關業務活動的監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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