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安科技案開庭審理 追究股價操縱人刑事責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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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3月27日 07:29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廣州消息 “億安科技”股價操縱案26日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廣東億安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財務總監李鴻清等5名被告人因涉嫌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上庭受審。 檢察機關起訴稱,1998年10月至2001年2月間,廣東億安集團董事局主席、法人代表羅成(另案處理)通過億安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廣州辦事處、廣東億安集團有限公司及所屬公司,向由屬下員工為股東注冊成立的專門從事股票買賣的7家炒股公司劃撥資金共人民幣18億余元 在這個過程中,被告人李鴻清負責介入股市資金的往來,被告人程冰芳(廣東億安集團有限公司資本運營監管部經理)、王琦(廣東億安集團有限公司資本運營監管部職員)負責在證券營業部辦理股票托管、融資及資金劃轉等具體事項,被告人羅健梓(廣東億安新地投資發展有限公司職員)負責指令被告人何新祥(廣東億安集團有限公司資本運營監管部職員)伙同廖勁松(另案處理)進行具體的操盤。羅健梓、何新祥兩人還在多家證券營業部辦理簽約融資事項,為自買自賣"億安科技"股票的行為提供幫助。 據悉,2001年4月,中國證監會對億安科技股價操縱案作出處罰:長時間聯手操縱億安科技股價的欣盛、中百、百源和金易等4家公司因違反《證券法》的規定,被處以沒收違法所得4.49億元,罰款4.49億元的處罰。 (上海證券報記者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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