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時俱進 完善證券市場法制建設和市場發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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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2月25日 07:26 上海證券報網絡版 | ||
---訪全國人大代表、中國證監會長沙特派辦主任楊曉嘉 近日,全國人大代表、中國證監會長沙特派辦主任楊曉嘉接受了本報記者的采訪。楊曉嘉代表在采訪中說,這次我能當選全國人大代表既是我個人的榮譽,也是證券市場越來越受到社會各界重視的一個重要表現。我將按照人大代表的要求,認真履行參政議政職責,為推動證券市場健康發展,服務于國民經濟發展全局,盡一份微薄之力。 在談到如何貫徹落實全國證券期貨監管工作會議精神,健全完善證券市場的法制與制度建設時,楊曉嘉說,我們要以與時俱進的精神推動證券市場的法治建設。我國證券市場從起步到發展已經經過了10多年的歷史,在這個過程中,我國先后頒布和實施了《公司法》、《證券法》以及其他的一些規章制度,基本確立了我國證券市場規范發展的法律框架。它們的實施對推動證券市場規范發展,保護證券市場各方利益等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隨著我國證券市場市場化程度和國際化程度的提高,我國原有的一些法律法規在某些方面已經不適應形勢發展變化的需要。 楊曉嘉說,《公司法》是在國企改革過程中頒布的一部法律,與1994年相比,目前《公司法》的立法環境已發生了重大變化。一是《公司法》中有關國有企業的條款并不完全適應外資企業和民營企業的發展;有關外商投資企業另行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相對內資企業而言已不能體現公平,已明顯滯后于加入WTO以后內資企業面臨的客觀環境。二是有些現行的部門規章及實踐中的業務操作規則,實質上已經突破了《公司法》的規定。比如,中國證監會有關上市公司對外累計投資額不能超過本公司凈資產50%的計算規定以及改制擬上市企業三年業績連續計算方法等,這些都需要在《公司法》修改過程中加以研究或予以明確的。三是實踐證明《公司法》在現代企業制度設計方面需進一步完善。如上市的股份公司由于股權集中度較高而引起的法人治理結構缺乏制衡機制,出現了上市公司被大股東"掏空"卻沒有強有力的手段來及時制止的問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弄虛作假、損害公司及股東的利益卻沒有相應的制約的問題、監事會的職責規定過粗、獨立董事的法律地位沒有明確等一系列問題。四是《公司法》對公司的轉投資行為、經營范圍做出了較為嚴格的限制,但是在實踐中,不少公司為分散風險、提高效益、支配更多經濟資源或拓展業務領域,迫切需要設立控股子公司或參股其他企業。這方面的過度限制,會使很多公司失去捕捉市場發展的機會,不利于企業跳出原有的框框,跨地區、跨行業進行大規模戰略重組。五是《公司法》關于股票發行條件中的盈利方面要求標準過高,不利于高新技術企業融資和社會資源的市場化配置。 楊曉嘉同時認為,作為證券市場基本大法的《證券法》,是在亞洲金融危機過后不久制定出臺的,限制性和禁止性條款比較多。時至今日,在市場化、國際化程度日益提高的背景下,某些內容已不能適應發展的需要。一是部分內容缺乏可操作性。如,規定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控股企業不得炒作上市交易的股票,而"炒作"的具體定義是什么就不清楚。又如,禁止銀行資金違規流入股市的規定中,關于"違規"的標準是什么也沒有具體和確定的解釋。二是證券市場的實踐已走在前面,法律的規范沒有相應跟進。如,目前已開始在A股市場引入境外合格的機構投資者,而在實際運作過程中,A、B股的并軌、流通股與非流通股的并軌以及民事責任賠償法律規范等問題,在《證券法》里面都沒有明確的規定。 為了推進證券市場的法制建設,楊曉嘉在調查研究并聽取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準備了有關建議,提請全國人大討論研究。 在談到提高證券市場的建設及規范化運作水平的問題時,楊曉嘉說,我們要通過三個創新來推動我們的工作: 一是要通過制度創新推動證券經營機構和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建設。黨的十六大提出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投融資體制、分配體制改革和積極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等制度創新的舉措,為上市公司、證券經營機構實現產權結構的多元化以及在此基礎上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奠定了重要的理論基礎。因此,在監管實踐中,我們本著促進經濟發展,符合市場經濟規律的原則,引導好上市公司和證券經營機構引進戰略投資者,促進股權結構的調整,強化股東意識和股東、董事的責任意識,完善法人治理結構。 二是通過金融業務的創新,提高證券市場的發展水平。要抓住外資可以參股上市公司國有股、法人股和中外合資基金公司等機遇,提高證券市場對外開放力度,加快證券市場的發展。針對當前金融品種單一,缺乏做空機制以及套期保值功能得不到充分發揮等問題,我們應適時推出股指期貨等金融衍生品,提高整個證券市場的抗風險能力,拓寬券商融資渠道,提高券商競爭實力,并以此提升整個證券市場的發展水平。 三是通過監管方法及手段的創新,提高監管工作的水平。我國證券市場是一個新興加轉軌的市場,在這個市場中既有一些歷史遺留下來的老問題,也存在一些由于經驗不足、在發展過程中產生的新問題。這就需要我們在監管中正確處理好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市場的承受程度的關系,各項監管方法和手段的推出既不能超越時代、脫離國情,也不能墨守成規、無所作為,而是要深入實際,貼近市場,從對重點風險、重大事情和熱點問題的分析入手,發現一些帶普遍性、規律性的問題,在此基礎上,努力探索符合我國證券市場發展實際的監管手段,完善監管方式,提高監管效率,化解市場風險。 (上海證券報記者趙碧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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