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創”判決為期不遠 丁福根刑期短罰金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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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2月16日 11:52 證券市場周刊 | ||
鞠娟 此案中罪名最大的丁福根、朱水祥也不過是從犯而已,刑期肯定是在5年之下,其他人的刑期則會更短,但他們的罰金則不會太小 遲遲懸而未決的中國股市第一案“中科創”案本周有了新進展。2003年2月12日,北京 庭審直擊 與半年多以前公審丁福根、龐博等人時記者云集的壯觀場面迥然不同的是,開庭審理朱水祥是在二中院一個只容十幾人旁聽的小法庭悄然進行的。不但記者被拒之門外,更少有旁聽者,而本刊則成為惟一得以旁聽審理朱水祥一案的媒體。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此次審理朱水祥作為“中科創”案“續集”,各方面都盡量避免與媒體接觸,保持低調行事,所以外界對朱水祥少有耳聞。 而實際上,作為朱煥良麾下的第一操盤手,朱水祥的地位舉足輕重,是“中科創”事件的另一重大參與者和知情人。呂梁(呂建新)的操盤手龐博曾供述,朱煥良、朱水祥幾乎每天都要定時與呂梁、丁福根和龐博核對交易價格,商定如何拉升股價,后來逐漸由丁福根、龐博與朱水祥核對。 34歲的朱水祥出現在莊嚴的法庭之上時,除了稍微有些謝頂,還是保持了較好的精神狀態,但已無法從這位長著典型南方人模樣的“朱煥良總操盤手”身上看出操作數億元資金的“大鱷”氣勢。 據有著濃重廣東口音的朱水祥供述,朱煥良與朱水祥的老家是在同一個村子里,兩人并無血緣關系。1998年,朱水祥春節回老家時認識了朱煥良,朱煥良當時就邀請朱水祥到自己的公司上班。由于此前朱水祥在深圳市某研究院工作,并在工作期間因為私下炒股而受到單位警告,在和家人商量后,朱水祥于1998年5月正式進入朱煥良任董事長兼總經理的深圳市英特泰投資有限公司工作,并于1998年底在朱煥良指使下正式買賣0048(中科創業)股票,從此便開始了自己職業操盤手的生涯。 朱水祥對自己涉嫌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供認不諱,并承認自己在客觀上確實起到了操縱0048股票價格的作用。但在法庭上,他也不忘抓住最后一棵救命稻草為自己辯護,強調所有的事情都是在朱煥良的授意下去進行的。而朱水祥的辯護律師———陸通律師事務所的耿律師也據此為其做罪輕辯護。 公訴方在起訴書中認定,1998年12月至2001年1月間朱煥良與呂建新(呂梁)經合謀意圖操縱0048股票價格,后來朱水祥受朱煥良指使,擔任深圳市信資星投資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在重慶、深圳等地以信資星公司、深圳市英特泰投資有限公司等名義與十余家出資單位或個人簽訂合作協議書,共籌集資金高達4億余元,涉及8家證券營業部,其中由朱水祥個人籌得的資金額就有2.64億元。 同時,檢查機關公訴書認定,朱水祥等人采取以不轉移實際控制權為目的的自買自賣方式,以及利用持有深圳康達爾公司法人股并與呂梁聯合控制該上市公司董事會,發布一系列信息從而影響0048股票交易價格等方法,聯合或連續買賣0048股票共計約200余萬股,成交金額4億余元(起訴書原文如此),嚴重影響0048股票的交易價格及交易量,使得該股票從30元左右一飛沖天拉升到84元。 朱水祥也當庭供認,自己確實進行了融資、在所控制的營業部開立股東賬戶(多達幾百個)、對倒對敲買賣0048股票、辦理轉托管、資金調離等行為,并承認在0048崩盤之前朱煥良曾大量拋售股票、套取現金。其中朱水祥所融的資金額2.64億元,也已于到期前全部償還,借款利率為13%,遠遠高于銀行貸款利率。而根據呂梁被監視居住時的供詞,朱煥良曾拉高股價出貨,賣出了1500萬股左右,市值7個億。由此,朱煥良從炒作0048股票中的獲利可見一斑。 隨著“中科創”案最后一名被告嫌疑人朱水祥的審結,這起涉案54億巨額資金、120多個證券營業部、案情復雜的中國股市第一案的全廓已暴露在世人面前。 終于吁了一口氣的公訴人吳春妹說,該案的確稱得上“中國證券市場第一案”,僅收集有關證據及掌握事件事實就花了很長時間,“我現在都養成了看證券類雜志的習慣了,其中就有你們《證券市場周刊》。” 判決將至 由于“中科創”案案情重大,從案發初就引起了管理層的高度重視,而早在2002年6月18日就審理結束的丁福根、龐博等人的“中科創股價操縱案”已經過了8個多月,仍然沒有宣判;如今對于朱水祥的審理也已結束。所有的從犯們此刻都在監牢中苦苦等候最后的發落,人們不禁要問,“中科創”案的宣判還要拖到什么時候? 據悉,由于以前沒有相應的判例,而此案影響相當深遠,其宣判結果也將會作為判例來使用,所以北京市二中院已請示了北京市高院和全國最高人民法院,如何判決正在等待最高院的審理意見。 根據法院方面人士介紹,根據法律的規定,一般的公訴案件,法院從受理到做出判決最多可以有一個半月的時間,但是有四類案件經過批準,可以再延長一個月。這四類案件中,包括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和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但“中科創”案顯然已經遠遠超過了法定的兩個半月的審限期,是否法律上還有可以繼續延期的補充規定?該人士對此予以了否定,“沒有這方面的規定,連司法解釋都沒有,但在中國的法律實踐上,判決超過審限期的事情并不少見。”他解釋說,有些較為復雜、重大、影響較為深遠的案子有時就不得不提交審判委員會,甚至向上級法院請示,以至全國最高人民法院,而“中科創”案延期宣判就屬于這類案子。 同時據知情人士透露,目前隨著所有被告人的全部庭審結束,“中科創”案的宣判不可能再拖了,其判決已經為期不遠了。 “中科創”案如果最終審理結果認定此案證據確鑿、案情屬實,那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82條的規定,被告人丁福根、朱水祥、龐博等人的行為構成操縱證券交易價格罪,將會被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 負責此案的司法機關有關人員認為,對于此案的最終量刑目前還沒有定論,但是由于主犯另案處理,此案中罪名最大的丁福根、朱水祥也不過是從犯而已,刑期肯定是在5年之下,其他人的刑期則會更短。同時由于他們的羈押期已經有兩年了,估計會有一兩個人的刑期會與其羈押期相抵銷。但他們的罰金則不會太小。 另據檢察院方面介紹,一旦本案的主犯呂梁、朱煥良被緝拿歸案,對他們二人的審查和提起公訴仍將由北京市二檢負責,吳春妹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同時,負責審理此案的仍為北京市二中院白波等法官,原班人馬不會變動。 “中科創”案之所以被稱為“股市第一案”,是由于首次將操縱證券交易價格者推上了被告席,其帶來的一系列法律、監管的啟示,將會更深遠地影響中國證券市場的發展進程。 資料: 朱水祥融資的8家證券營業部名稱如下: 1.海通證券有限公司蘇州竹輝路證券營業部 2.渤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天津友誼路證券營業部 3.寧波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寧波彩虹路證券營業部 4.長城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重慶前進路證券營業部 5.中國銀河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重慶江北證券營業部 6.大鵬證券有限責任公司重慶陜西路證券交易營業部 7.天同證券有限責任公司深圳紅荔路證券營業部 8.西北證券深圳福華路營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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