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所召開理事會原則通過會員自律準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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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3年02月14日 10:21 證券日報 | ||
本報訊(記者 尚欣)2月13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理事長耿亮同志主持召開三屆理事會第15次會議。 會議以黨的十六大精神為指導,認真學習了全國銀行、證券、保險工作會議和全國證券工作會議精神,審議并原則通過了《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自律準則》、《上海證券交易所會員自律準則指引》。 這是上證所為進一步強化會員自律意識,規范會員經營行為,保護投資者權益,加強證券行業誠信建設推出的又一重要舉措。 不久前,全國銀行、證券、保險工作會議指出,要強化證券期貨業的誠信責任,培育高質量的中介服務機構。中國證監會主席尚福林也強調要大力推動誠信建設。上證所作為證券市場的組織者之一,有責任倡導一種誠信、守法、自律的行業氛圍,維護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 為了充分發揮上證所的自律監管功能,強化會員的自律意識,上證所對規范會員行為的法律、法規和上證所各類業務規則、技術規范進行了全面的梳理,在此基礎上,起草了《準則》和《指引》的征求意見稿。之后將征求意見稿發給全體會員征求意見,并于上月在上海、北京、深圳三地召開了有各類會員參加的座談會,廣泛吸取會員意見后對《準則》、《指引》進行修改。 據了解,《準則》、《指引》推出的宗旨是倡導會員合規經營、遵守上證所各項管理制度。目的是強化會員自律意識,讓會員更清晰的從整體上了解參與交易活動應遵循的行為規范。《準則》、《指引》的推出,對強化會員自律意識,規范會員經營行為,保護投資者權益,維護證券市場交易秩序將發揮重要作用。 本次理事會還審議通過了上證所2002年工作總結和2003年工作計劃、2002年度財務決算和2003年度財務預算及理事會監督委員會和會員管理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等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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