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義偉 27日北京報道
備受各方矚目的銀廣夏案定于12月3日在寧夏銀川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是經公安機關3次偵查,檢察機關2次起訴之后,最終得以確定的審理日期。
涉案6人已于2001年9月5日被寧夏自治區公安廳刑事拘留,同年10月13日經寧夏自治區
檢察院批準逮捕,具體由寧夏銀川市公安局進行偵查。2002年3月11日,銀川市公安局向銀川市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銀川市檢察院于4月26日、7月11日兩次退回銀川市公安局要求補充偵查。8月11日,銀川市公安局補偵完畢后移送檢察院。銀川市檢察院于10月8日向銀川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后又以事實、證據有變化為由撤回公訴,11月12日,銀川市檢察院再次提起公訴。
據悉,銀川市檢察院在公訴中指控董博(天津廣夏董事長兼財務總監)、李有強(銀川廣夏董事局副主席兼總裁)、丁功民(銀川廣夏董事兼財務總監兼總會計師)、閻金岱(天津廣夏副董事長兼總經理)涉嫌提供虛假財會報告,指控董博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指控劉加榮(深圳中天勤會計師事務所合伙人)、徐林文(中天勤合伙人)涉嫌提供虛假證明文件。以上6嫌疑人均為男性,年齡最長者李有強61歲,最小的董博1975年出生,僅27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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