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渤海:第一例民事索賠案
早在1996年,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就受理過一起股民因虛假陳述狀告渤海集團索賠案,當時法院判原告敗訴。今年2月中旬,又有投資者再次狀告ST渤海。山東棗莊投資者張鶴向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ST渤海披露虛假信息而導致其投資失誤,要求被告賠償經濟損失9000余元。
ST紅光:同是和解意義不同
在半個月前,上海投資者彭女士訴ST嘉寶案曾以和解方式結案,但與ST紅光案不同的是,ST紅光案是以民事調解書下達的,而ST嘉寶案則是雙方當事人在庭外和解,不涉及法庭審理等各項法律程序。這說明ST紅光案已經過了法律程序,是人民法院行使法律授予的審判權的體現。
ST同達:問題出在資產置換
ST同達的訴訟案主要緣于該公司一則資產置換公告。1998年7月1日,粵海發展現ST同達披露了內容虛假的資產置換公告,造成該公司1998年中期及該年度財務報告包含虛假利潤。今年7月,投資者朱景元等訴ST同達虛假陳述賠償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第一次開庭,目前,原、被告雙方正在等待法院判決。
ST九州:訴訟案延期審理
2002年4月,ST九州收到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應訴通知。有股民狀告ST九州及其13名原董事因在1996至1998年期間對外進行虛假信息披露,導致其投資損失要求ST九州及13名原董事對其損失進行相應的賠償。該訴訟案原定于6月26日開庭審理,但由于程序上存在一些問題,此案延期審理。大慶聯誼:
“1·15”通知后最先被受理大慶聯誼今年7月25日接到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經一庭送達的關于股東訴公司民事索賠案的傳票91份,訴訟標的221萬元。“大慶聯誼案”是最高院“1·15”通知下發后首個被法院受理的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訴訟案。該案今年8月1日首次開庭,首批開庭的案件陸續審理到9月29日。
三九醫藥:小股東率先保護自己
今年7月25日,長沙投資者饒貴元委托湖南清源律師事務所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狀告三九醫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大股東和直接責任人侵占中小投資者利益,并要求給予賠償。饒貴元是三九醫藥7月10日收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后全國首位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權益的投資者。
ST圣方科:民事賠償案仍在進行中
ST圣方科民事賠償案于今年10月9日在哈爾濱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此次審理的是53名投資者訴ST圣方科侵權案,訴訟標的170多萬元。哈爾濱中院是于今年1月份和8月份分別陸續受理ST圣方科民事賠償案的。
ST銀廣夏:被500名中小股東狀告
ST銀廣夏發布虛假信息被披露后,2001年9月,崇安區法院受理了周鑫棟等28名原告訴銀廣夏及中天勤“虛假證券信息糾紛”案,總標的達528萬元。9月21日,律師已收到近500名中小股東狀告ST銀廣夏的委托。
賈軍慧 汪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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