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日前從深圳市體改辦獲悉,深圳市政府通過國際招標,轉讓深圳能源集團等五家市屬國有企業部分股權的消息,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國務院體改辦、國家經貿委、財政部、中國證監會的領導對此給予充分肯定,此舉也得到有關經濟學家首肯。經濟學家認為,此舉在多個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
首先在優質公用事業領域進行國際招標是一個大膽的突破。
在目標戰略投資者選擇上,勇于在國內外選擇優秀對象,是一大突破。在這次招標中,為企業選擇戰略合作對象時,深圳強調了兩個條件:一是戰略投資者;二是國際知名企業或世界500強企業等國際同行業的佼佼者。兩道“門檻”一卡,法國電力公司、加拿大楓葉集團等外國同行的佼佼者紛紛前來報名,達到了預期目的。
在對外引資方式上,采取國際招標與策略私募的有機結合是一大突破。實行國際招標,既在世界范圍內公布國企股權出讓的信息,又避免了暗箱操作,防止腐敗行為發生。之后,進行策略私募。在政府的指導下,企業對符合條件、前來報名的投資者進行一對一的談判。這種國際通行的做法運用于國企改革,是大膽的實踐和創造。
在運作模式上,聘請具有國際資質的財務顧問機構作為政府、企業顧問,是一個重大的創新與突破。這些被聘請的、具有國際資質的財務顧問公司,有著豐富的國際市場運作經驗。他們在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國際慣例,制定出科學、公正的招標程序,使招標全過程按市場規律和既定程序順利進行。
在國際招標工作程序上,設計總結出“520”程序,是一大突破。在這次國際招標中,根據國際慣例,結合深圳實際,深圳逐步摸索出一套符合實際的工作程序,分為5個階段、20個步驟。這種程序的創立,大大開闊了國有企業改革的工作思路,為今后開展國際間的購并提供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和成功的借鑒。
在公用事業監管體制上取得突破。在我市公用事業企業進行國際招標改制后,為了保護廣大市民的切身利益,政府改變以往的管理模式,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運作方向,制定明確系統的監管辦法,一方面通過專營權的授予和建立合理價格機制使企業有合理的盈利水平。另一方面,通過監管促使企業承擔相應的責任與義務,給公眾提供更好的服務,從而保證政府在公用事業領域對市民與社會的服務承諾的實現。
在市場化運行方式上,走出了一條政府決策、中介組織參與、企業為主運作的新路子,是一大突破。在這次招標中,政府是決策者,制定游戲規則,之后,中介組織進場工作。企業在政府的領導下、在財務顧問的技術指導下,做好一線談判工作。
工作原則上的創新是一大突破。深圳在此次改革過程中堅持六個原則: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原則;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廉潔原則;符合WTO規則和國際慣例原則;依法辦事原則;企業內部民主監督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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