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第一家獲準籌建的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由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德國安聯集團作為發起人的國安基金管理公司昨日獲準籌建。與此同時,一個問題也擺在國泰君安面前,那就是“1+1”原則,對此,該公司總裁辦有關人士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公司會嚴格遵守“1+1”的原則。
所謂“1+1”原則,即“一家機構參股的基金管理公司不超過兩家。其中,控股(包括
絕對和相對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不超過一家”。但國泰君安在合資基金管理公司擁有67%的股權,處于控股位置;國泰君安還持有國泰基金管理公司30%的股份,處于控股位置;同時還參股融通基金管理公司。盡管國泰君安總裁辦有關人士表示“公司會嚴格遵守‘1+1’原則”,但究竟是舍棄“國泰”還是“融通”以及如何減持所持基金公司的股份,該人士則表示“正處于操作過程中,目前還不到公布的時候”。
據分析,第一家獲準籌建的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的出現,標志著中國在履行加入世貿組織有關承諾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也預示著更多的合資基金管理公司將會陸續獲準籌建。目前正被證監會受理的合資基金管理公司籌建申請的有,海通證券與比利時富通集團的海富通基金管理公司、招商證券與荷蘭國際集團的招商基金管理公司、華寶信托與法國興業的合資基金公司;長城證券與美國景順則正在等待證監會受理申請;此外,申銀萬國與法國巴黎資產管理集團也即籌建將提交申請。
由于要符合“1+1”原則,合資基金獲準籌建后,主發起人需要就減持其他基金公司股份進行各種談判,而知情人士透露,目前管理層對“1+1”原則尚沒有任何松動;另外,在籌建完成后,申請人還需向中國證監會報送基金管理公司開業申請的材料,證監會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批準、延遲批準或不批準開業的決定。因此,分析人士認為,首家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的正式掛牌成立,很可能需到明年上半年實現。
合資基金管理公司開業后與現在的基金公司會有什么區別呢?業內人士認為,短期來說,區別不會太大,因為合資基金管理公司的經營范圍并沒有特殊的地方,也是發起設立基金、基金管理業務及中國證監會允許的其他業務;所謂優勢,就是外資會帶來一些先進的管理經驗,尤其是在內部風險控制方面。但長期來說,由于國外有一些非常成熟的基金產品,外方會憑借豐富的經驗將這些產品直接復制到國內來,合資基金管理公司的優勢將會體現在推出創新的基金產品上。(晨報記者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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